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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33/2020-00037 发布机构: 阿拉善额济纳旗人民政府网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0-01-16
公文时效:

额济纳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旗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9日额济纳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额济纳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法院院长黄额尔登所作的《额济纳旗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肯定了旗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2020年旗人民法院要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旗委的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加大对涉及金融、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等案件的审判力度,切实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推动额济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额 济 纳 旗 人 民 法 院


工 作 报 告


—— 2020年1月8日在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院长  黄额尔登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额济纳旗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9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旗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下,旗人民政府的积极支持下,我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落实依法治旗工作要求,不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狠抓审判执行案件质效。我院从促进经济发展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稳步提升案件质效,切实做到了“依法办案、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599件,审结1508件,结案率为94.31%。其中:审理刑事案件73件,审结62件,判决被告人76名。公开审理了朱某某等8名被告人盗掘古文化遗址案;刘某等4名被告人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等全旗有影响力的案件,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审理民商事案件1022件,包括婚姻家庭类49件、合同类866件、侵权责任纠纷案件47件、物权纠纷案件20件、人格权纠纷18件、民事特殊程序案件17件、劳动争议案件3件、民事破产案件1件、民事审查监督类案件1件;审理行政案件2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件;年内发出司法建议25条,排查和交办信访案件共计3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化解。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受理执行案件501件,执结466件,执结率93.01%,实现债权4687.89万元,拘留被执行人8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6人(次),限制高消费①242人(次),开展专项执行活动14次,冻结账户763万元,查封车辆21台,查封房产33处。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组建一个指挥中心、两个执行团队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统一决策部署、监督管理、协调指挥的职能,分工负责的执行模式,进一步推进了我院执行工作良好发展。大力推进司法网络拍卖,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利益,司法拍卖成交金额达86.4299万元。继续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共计救助3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5.1万元,缓免诉讼费3374元,解决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避免发生因涉执行案件当事人上访等情况。加大司法公开宣传力度,在《人民法院报》《内蒙古法制报》《阿拉善日报》刊发信息28篇。通过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确保审判流程信息公开透明,上网裁判文书980份,庭审直播156件。同时,始终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为抓手,以“提质增效年”活动②为契机,针对一审判决案件改发率、一审服判息诉率等问题,抓好案件质量和指标运行,加大审判流程节点智能监管力度,发挥“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功能,对案件实行全程监控和动态管理,各项审判执行指标指数运行良好。

(二)深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之年,我院党组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贯彻院长亲自抓、分管院长具体抓、责任部门全力协作的责任体系,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有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积极落实公检法机关“大三长”“小三长”会商协调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及时进行会商研判。加大深挖细查摸排工作,将我院制定的《额济纳旗人民法院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摸排、移交及奖励追责制度》持续向社会广泛宣传,扩大知晓度。继续强化“一案三查”、双向移交以及旗纪委监委对推进工作的监督,我院对2000年以来民事、刑事、行政和信访等12595件案件进行了线索细致排查。重点对金融、资源、林草、社会治安和公共管理领域发现的乱象乱点,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6条。依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五个意见和国家监察委员会与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等四个法律政策文件,加强办案指导。加大“打财断血”力度,截止目前,受理一起涉恶案件,执行标的共计11万余元,已执行到位款项近6万元,剩余款项正在追缴中。通过“法官进五区”和巡回审判、“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农牧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认识。同时,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扎实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主动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放在全院工作大局中思考和定位,对政治领域、意识形态领域、经济领域、科技领域、党的建设领域,强化重大风险排查,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三)稳抓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一是继续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推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③,定期召开发回改判案件分析会,落实审判职权行使与审判责任认定标准,院、庭长办案662件。加强“两评查”工作,评查裁判文书1488份,庭审观摩12次。二是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和案件繁简分流,注重优化诉调对接的深度和广度,特别是在家事审判和蜜瓜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调对接上下功夫,促进各类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办结速裁案件351件,小额诉讼案件52件,调解率均达100%。三是完善“两个一站式”④建设。2019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我院积极落实打造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新模式、新机制,同时,速裁法庭将入驻额济纳旗党群服务中心,更好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优势,促进各类矛盾纠纷快速化解。继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互联网+”诉讼服务升级,扩建诉讼服务中心门厅,创建诉讼服务示范窗口,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诉讼服务。2019年11月,我院受理了首例跨域立案⑤案件,这也是我院移动微法院平台自11月初建立以来完成的第一例跨域立案,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的。

(四)细抓司法便民服务通道建设。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大接访”“党员干部下基层”巡回办案、“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法官进五区”和巡回审判等工作,增加服务频次,充分发挥社区、牧区“法官便民服务岗”作用,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快捷的法律咨询服务。开展“巡回法律大讲堂”宣讲法律法规13次,为广大农牧区群众赠送自编蒙汉双语法律书籍3800余册,通过假日法庭、速裁法庭、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预约立案、网上立案”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实现诉讼服务精准化,接待群众咨询6200人(次)。深化脱贫攻坚工作,加强与帮扶联系点和共创社区的工作对接,开展帮扶、慰问、捐款共计17次;帮扶贫困家庭6户;帮助贫困学生圆求学梦捐款5700元;“博爱一日捐”募捐14828元;组织干警赴温图高勒苏木开展植树造林绿化,种植梭梭1100亩;帮助格日勒图嘎查综合服务中心购置价值2万余元办公设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落实有力,我院获得“第三批全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第二批全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等荣誉。“胡杨节”期间,我院充分发挥“旅游纠纷巡回法庭”职能,组织法官深入各景区现场咨询宣传,巡回办案10天,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现场回答法律咨询30次,就地调解案件2件,增强游客依法维权意识,更好地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策克口岸、哈日布日格德音乌拉镇、东风镇人民法庭建设完工,策克口岸人民法庭准备投入使用;“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推进,总计投入近500万元,在业务办理网络化、司法公开阳光化、司法服务智能化等方面有了新的提升。

(五)强抓干警队伍建设。一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减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院党组始终将政治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建引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通过丰富学习形式,继续抓好学习常态化,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不断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和学习能力。通过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音乐党课、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参观额济纳博物馆、组织唱红歌活动和“国庆”升旗仪式,赴东风革命烈士陵园、东风航天城历史展览馆、党性教育基地宝日乌拉等地开展学习活动,不断提升党员干警的党性修养,增强爱国主义情怀。认真落实“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的工作要求,院党组成员深入6个苏木(镇)的13个嘎查、社区,针对2项调研课题和6项工作重点开展走访调研,发现和反馈问题意见共计16条。开展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自查剖析,对照“十八个是否”检视自身问题,主动发布“开门纳谏”公告和征求意见表,形成党组整改台账1份,党组成员个人整改台账6份,对专项整治12个重点方面开展自查,发现8个方面存在共计22条问题,均已整改落实。积极开展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会前学习教育、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党组成员和每名党员干警深入检视剖析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目标。二抓意识形态领域、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手软。我院以“建设学习型法院、培养专家型法官”为着力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学习好“两书一章”,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做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实践。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高政治警觉性和鉴别力,不断增强应对司法领域意识形态风险挑战的能力。严格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民生领域和扶贫领域专项整治、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机关政治生态和审务督察、全旗公安工作会议暨政法系统纪律作风整顿等活动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于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警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别是工作中有瑕疵、办案中责任心不强、日常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格等情况得到明显转变。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党纪条规和本院各项纪律规定,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签字背书”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得到有力落实。积极开展警示教育3次,开展审务督查42次,通过签订责任状、完善干警廉政档案,层层传导压力,时刻敲响廉政警钟。配合旗委公检法司依法履职专项巡察组进驻法院的司法巡察工作,不断加强审判作风建设和干警队伍管理。新聘任廉政监督员、廉政监察员5名,增补人民陪审员30名,内外监督渠道进一步畅通。“法院公众开放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一对一联络进一步推进。三抓从严治警,优化队伍结构。我院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以及司法警察执法勤务警员职级套转工作已启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政策推进落实。15名聘用制书记员已全部到岗,进一步满足审判工作需要。同时,增补的30名人民陪审员已由旗人大常委会任命,宪法宣誓和岗前培训结束后,人民陪审员将依法履职发挥作用。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干警司法为民理念还不够深入,司法便民举措比较单一,特别是司法宣传工作力度不够,“法官进五区”、法律大讲堂开展次数较少;二是执行工作的措施和办法不够多,“执行不能”⑥工作宣传不到位;三是审判人员的法律适用水平、庭审驾驭能力等方面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不能较好地适应新类型或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四是人民陪审员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参与陪审较少,特别是人民陪审员的审判能力还需提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有时对案情掌握不全面,庭审时难以介入,合议庭评议时不能准确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五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力度还不够,部门协调工作和宣传力度还需加强,宣传涉及面较为局限。面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下一步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打算

新的一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贯彻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真正落实于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中,为全旗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一)把握坚定政治方向,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体现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上,在提升政治能力、彰显担当上有新作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准确把握新时代新要求,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扎实推进依法治旗。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审判职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涉及金融、脱贫攻坚、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等案件的审判力度,在推动全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上有新作为。

(三)提质增效持续发力,司法为民不断增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司法民生保障、行政审判等工作,拓展司法为民举措,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大力推进多元矛盾化解,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上有新作为。依法审理涉及教育、就业、养老、医疗、消费、婚姻家庭等案件,促进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两个一站式”建设,进一步健全诉调对接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尽最大努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进一步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四)落实改革普惠民生,科技强院提升效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健全完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和监督制约机制,推进“五五改革纲要”实施,加强现代科技创新成果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在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上有新作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权运行监督和管理,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庭审决定性作用,让司法改革成效体现在审判质量效率上,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打造智慧审判模式新机制,建设办案智能化辅助系统,尽快实现法官全流程网络办案,着力在业务办理网络化、司法公开阳光化、司法服务智能化等方面实现更大提升,充分发挥自媒体的优势,打造“微时代”的“阳光法院”,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五)队伍过硬公正司法,廉洁自律作风优良。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增强广大干警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提高教育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教育引导法官恪守司法良知。强化履职保障,完善惩戒机制,严格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不懈纠治“四风”,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防止“灯下黑”,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我们将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体现在依法履行宪法规定职责工作中,结合新形势下党对法院的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积极探索创新,忠诚干净担当,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更好地为全旗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工作报告用语解释

①限制高消费:为防止被执行人财产减损,同时通过限制高消费让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避免恶意逃债,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尊严和权威。

②“提质增效年”活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提质增效年”活动,活动依据“降存量、控增量、降发改、减申诉、分快慢、缩周期、提质量、增效率”的总体要求,促进提高全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

③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由民商事、刑事、行政等审判领域法官组成的专业法官会议,为合议庭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

④“两个一站式”: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

⑤跨域立案:无论案件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案件管辖权在何处,都可通过就近选择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立案申请,这期间,文书流转完全由法院完成,无需当事人往返立案。

⑥执行不能:在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有一部分案件的被执行人完全丧失履行能力、经核查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已经不具备执行条件,即使法院穷尽一切措施,也无法实际执行到位,这类案件被称为“执行不能”。当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财产线索时,将依职权对案件进行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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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