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33/2020-01154 | 发布机构: | 额济纳旗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旗本级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0-10-20 | |
公文时效: |
近期青岛返旗(来旗)人员紧急健康提示
- 发布日期:2020-10-20 15:06
- 浏览次数:
10月12日上午,山东省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发布通报:截至10月11日23时青岛市共发现6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例无症状感染者。10月12日晚,青岛市发布消息,李沧区娄山后社区定为中风险地区,青岛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监测预警,严防疫情输入我旗,现对广大群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9月28日以来,自青岛来旗(返旗)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嘎查)、单位报备相关情况,接受社区(嘎查)、单位健康管理,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并按照防控工作要求落实隔离措施。
二、请广大群众关注青岛市发布的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现居住我旗,且与青岛市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特别是9月28日以来到过青岛市胸科医院、接触过医院病人、与上述人员有过接触的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嘎查)、单位报备相关情况,自行到旗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建议居家隔离观察,并主动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三、近期自青岛来旗(返旗)人员,应配合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各公路检测点以及宾馆、酒店、旅行社、社区(嘎查)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主动接受社区(嘎查)健康管理,配合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核酸检测,并按照防控工作要求落实隔离措施。
四、请公众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青岛市。如必须前往,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嘎查)、单位报备,并做好出行个人防护。从青岛市返回我旗后,要按照我旗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向社区、嘎查、单位申报,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必要时自行到旗疾控中心进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时立即就医等)。
五、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用餐时使用公筷公勺,要选择安全放心原料,生熟食材分开存放。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避免发生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可能。
六、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就近到旗人民医院、旗蒙医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倡步行、骑行或自驾前往。
额济纳旗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0483—6526181
额济纳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0483—6521923
额济纳旗疾控中心 0483—3963016
额济纳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0月13日
解读文件: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13号公告
解读单位:额济纳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