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济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2021-01-24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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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全文包括额济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旗人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3-6521904)。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各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制定并公开标准化办事服务指南,逐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制定《额济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还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具体公开项目目录,不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一是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二是依托额济纳旗人民政府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三是授权额济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11项审批项目,印发服务指南,及时公开办事流程,并对权责清单重新进行了梳理,对职能调整后由其它单位实施的行政权力不再列入我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后权责清单为103项。四是做好“减证便民”。我局认真开展了证明事项的清理及规范工作,对不合法、不合理、通过现有证照能够予以证明、通过网络核验及内部核查能够办理的证明事项逐步予以取消,并探索部分业务试行告知承诺制度。五是建立多层次服务体系,建立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体化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线上全面推广“内蒙古12333”门户网站、“内蒙古12333”手机客户端、“额济纳12333”微信公众平台,截止目前,平台共计关注人数476人,发布信息106条。
(四)不断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按照“三集中四到位”工作要求,梳理确定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梳理确定了“一证通”事项。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目前我局在政务大厅设置5个办事窗口,配备5名窗口人员,同时积极开展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窗口各项业务能够正常开展。另外按照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我局不断优化各类事项的办理流程,缩减办事材料,有效缩短了办理时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微信公众平台咨询服务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程度有待拓展,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梳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修改完善相关制度,促使政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三是继续完善我局行政权责清单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简化优化各类事项的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办事。积极配合旗政务服务局落实政务平台建设的工作要求,确保政务服务平台各项业务能够正常开展。
四是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从办事者的角度出发,将整个办事流程详细告知群众,对每个环节的疑难作出说明解释。借助计算机网络手段,设置完整直观的政务办理服务指南,让群众一目了然,方便办事。
五是进一步加强信息选题筛选,创新公开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拓展传播渠道,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公示栏、设置群众意见箱以及其它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公开内容等有效形式,提高传播效果,畅通党员和公众意见建议的反映渠道,做好意见建议收集管理工作,扩大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