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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23011767880R/2021-01527 发布机构: 额济纳旗财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1-10-11
公文时效:

额济纳旗信达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额济纳旗信达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中新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股东(出资人)名称:阿拉善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财审办公楼五楼

邮政编码:735400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规划、设计、监理业务、热力生产、销售、热用户收费、供热设备维修及施工业务、接受委托、组织经营招投标业务、承担政府发包或委托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营有收益权的基础设施、受政府委托,经营闲置土地或储备土地的开发和房地产综合开发业务、其他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经营项目和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公司简介

额济纳旗信达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经旗人民政府(额政办发[2005]107号)批准,于2005年8月正式注册成立的,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2009年8月经额济纳旗人民政府批准,注册资本增加到5000万元,股东为阿拉善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信达公司与额济纳旗聚邦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额济纳旗国有资产集团有限公司合署办公,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现有员工9人。2010年以来,先后对额济纳旗都蓝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额济纳旗大漠供水公司、额济纳旗政府宾馆等国有企业进行控股,是全旗所有国有企业的股东。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经营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政策,根据市场需求、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城市发展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依法自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持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积极利用国内外资本,加快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发挥整体优势,增强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我国城市化建设事业的发展,保证资产保值增值。

三、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

(一)股东:阿拉善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0%股权,行使出资人权利

(二)董事会,为公司的总决策机构股东负责董事会成员3人,其中,董事长1名:魏中新,董事2名:李军泉、郭积鑫

(三)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经理层成员3人,其中,总经理1名:郭希瑜,副经理2名:康军、徐志军

(四)监事会,监事会成员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1名:张红梅,监事2名:陈国强、恩克那生

(五)党组织,额济纳旗信达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额济纳旗国有资产集团有限公司额济纳旗聚邦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联合党支部,拟支部书记1名,目前正在组建中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层决策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

四、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19月30日,利润总额:-2226969.6元,净利润:-2226969.6元,国有资本保值率100%。

五、生产经营情况

我公司不属于实体经营企业,不涉及产量、销量、存量等情况。目前,投融资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正常。

六、预算执行情况

我公司不属于实体经营企业,不涉及实体企业财务指标预测。

七、履行责任情况

根据政府统一安排和融资工作需求,我公司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职能,经营和管理全旗各类国有资产,并积极做好全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工程项目等各项投融资工作,有效缓解财政资金压力,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防范金融风险。

八、职工权益维护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履行社会保障、薪酬、奖惩培训和安全等约定职责,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编辑:
信息来源:额济纳旗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