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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230117680071/2021-01197 发布机构: 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义务教育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1-08-13
公文时效:

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全旗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阿拉善盟教体局关于印发全盟教体系统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旗教体系统的实际,制定本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我旗教体系统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置防范体系,保持全旗教体系统的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旗教育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努力实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预案。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阿拉善盟教体系统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防控预案》等文件要求,做到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

三、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旗各级各类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地震、龙卷风、暴雪、冰雹、火灾等自然灾害事故。

(2)事故灾难。如建筑质量安全事故,重特大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等各类安全事故。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集体上访事件、社会治安和重大刑事案件等。

(5)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国家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6)体育赛事突发事件。主要包括:由教育体育局审批、组织的各项赛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四、编制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管理工作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指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3)坚持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要调动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的积极性,要积极依靠社区、公安、交警、消防、卫健委、市监局等部门的力量,指导工作的开展。

五、启动条件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交通安全、治安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社会稳定等。在发生各类特大、重大安全事故时即启动本预案,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时参照本预案执行。

第二章  组织体系及工作原则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旗教体局成立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在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指挥全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额济纳旗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忠光  旗教体局党工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苏    德  旗教体局党工委委员、副局长 

嘎毕雅图  旗教体局党工委委员、副局长 

高    娃  旗教体局党工委委员、派驻纪检组长 

王 红 霞  旗教体局党工委委员、督导室主任 

王    刚  旗教体局党工委委员、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郭    建  旗教体局副局长 

成员:各股室股长、各学校(园)校长、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

(一)额济纳旗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额济纳旗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为应急工作的办事机构,其成员组成:

主任:旗教育体育局分管安全工作副局长

副主任:旗教育体育局校园安全办负责同志

成员:旗教育体育局机关相关股(室)股长(负责人)

主要职责: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时,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向旗政府办公室报告;贯彻落实旗政府指挥部命令;督促、检查基层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解决有关部门在应急处理中的问题及通讯联络工作;对政府指挥部的应急安排做到及时、有效、适度的宣传。

领导小组针对各类突发事件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组。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主要工作职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决定必要时成立处理学校重大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工作组或调查组,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指挥、敦促或开展调查工作等事项;决定信息报送相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求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决定对外公布、公开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并报送主管部门统一发布;督查事发地学校和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

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主要工作职责:指导各学校建立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测机制;收集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突发事件信息,适时向各学校通报,并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对突发的灾难事件,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研究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通知有关部门参与事宜;对一般灾难事故,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对待大灾难事故,在接到报告后要尽快派员赴现场参加安抚慰问和事故调查工作;建立应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根据情况决定动用专项资金及使用资金的数额;对师生伤亡情况进行年度分类统计。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主要工作职责: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适时向各学校通报情况,提出学校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组织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督促学校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学校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促学校根据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追究。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主要工作职责:在政府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工作。根据灾害的情况,认真分析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5.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主要工作职责:确认事件等级;启动相应预案;作出决策;协调各部门行动。

(三)各校园应急处置工作组具体内容

1. 强化责任,实行校长首问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2.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在师生中广泛进行安全防范与救助知识普及教育,宣传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应对、处置基本常识和技能。

3. 加强学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一系列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常抓不懈,防患于末然,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预测、分析和应急处置能力。

4. 学校要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认真做好以下九项工作:

⑴建筑物安全

①项目选址科学,设计规范;②保证施工安全,有防护、有隔离,护栏牢固,高度达1.1米;③设施损坏应及时修缮维护;④保证施工质量;⑤严禁在D类危房上课。⑥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不强调快速、整齐,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并安排教师负责维持秩序。

⑵食品卫生安全

①加强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卫生条件;②加强食品及原料的管理,严禁违规操作;③坚持食品卫生持证上岗的原则,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严格把好健康关;④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严防水源污染;⑤严禁摊贩进入学校进行经营活动,严禁外来人员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或食品原料存放间,严禁投毒事件发生;⑥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提高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能力。

⑶消防安全

①用电线路无老化;②用电设备完好,无带电金属祼露;③用电后及时关闭电源;④教师宿舍、学生宿舍配备消防设备器材;⑤学生宿舍火种控制严格;⑥有禁止学生带火种措施;⑦化学实验易燃易爆物存储使用符合操作规定;⑧实验室配备消防桶、水池。

⑷交通安全

①进行道路法规知识教育;②设置校门口斑马线警告牌;③交通工具应符合有关规定;④校园内禁止骑车;⑤公路沿线学校放学时要组织路队,指定教师护送。

⑸人身意外伤害安全

①进行防震知识教育;②进行防雷电、风暴教育;③进行防触电教育;④进行防洪灾、防溺水教育;⑤体育课有保护措施,严禁组织学生在街道及交通主干道锻炼;⑥有学生打闹伤害预防措施;⑦有防过激行为产生的心理咨询室,重大户外集体活动要有安全预案;⑧组织师生外出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⑹流行疾病防控安全

①定期检查教职工身体,禁止带传染病工作;②定期对学生体格检查,填写体格检查表;③有流行疾病防控预案;④开展流行疾病预防知识宣传;⑤食堂餐饮从业人员定期体检,不得带病上岗;⑥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及时组织入学、入托儿童接种疫苗。

⑺门卫安全

①有固定门卫室;②有固定值班人员;③有来访人员登记表;④校园实行封闭管理;⑤限制外来车辆进入校园;⑥有值班制度;⑦与派出所、“110”联系畅通;⑧校门口治安状况良好;⑨学生寝室有专人值班管理;⑩女生宿舍防侵害措施得力。

⑻财物保管安全

①物品定位存放;②财务室不留现金过夜;③电教设备教室加防盗窗网;④危险化学品专室专柜存放;⑤高档办公用品存放安全。

⑼生产安全

①特殊行业要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执行安全生产标准;③有安全生产监督制度;④开展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⑤有防火护盗措施;⑥锅炉使用符合安全规定。

(四)现场处理指挥中心领导小组视情况下设机构

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教育体育局安全工作指挥部决策,直接指挥安全事故的处置;控制事故扩大、救助受难师生、维护社会安定;协调各相关部门安全工作。

1、救护组:由安全事故发生地学校负责,负责组织、联系医疗救护、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联系医疗卫生部门参加抢救工作。

2、情况信息组:由安全事故发生地学校负责,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负责及时了解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随时与旗教育体育局指挥部办公室保持联系,及时反馈信息,确保下情上达,信息畅通。安全事故发生地学校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报告,争取救援力量。

3、安置组:由安全事故发生地学校负责,各学校校长任组长。负责转移、安置因安全事故而受到伤的学生、教师等相关人员,并临时解决吃、穿、住问题,协助做好受伤人员转移、救护工作,负责对死者及家属做好善后事宜。

4、保卫组:由各校园安保人员和安全事故发生地派出所干警组成,负责维护治安秩序,保障交通畅通,并积极参加救护工作。

5、财务组:由安全事故发生地学校向上级汇报,学校财务处负责,财务分管校园领导任组长,负责筹备和解决处理所需的装备、设备等方面的经费,统一安排解决指挥中心及所需经费。

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原则

1、要贯彻“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原则。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

2、实施预案的组织原则。服从国家、自治区、盟、旗统一领导;局部利益、一般工作服务应急工作。

3、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当遭受特大、重大安全事故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随机应变、灵活指挥、决策有序,并在国家、自治区、盟、旗政府领导下,相互协作,高效有序的配合。

4、处置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纪律原则。

(1)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安全工作负责人都必须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并进入岗位;关键、要害岗位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2)在岗人员必须沉着、冷静、谨慎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岗或脱逃。

(3)布置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程序:在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后由最先赶到指挥部的副组长以上领导立即发布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命令,各部门立即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随着人员的陆续到岗按正常程序开展工作。

(4)应急处理期间,领导小组人员和重要、关键要害岗位守岗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须离岗者,必须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

(5)应急处理期间,领导小组人员饮食由抢险与保障小组负责。

(6)在应急处理期间,党、团员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救助工作。

(7)在应急处理期间,职工家属都应自觉参加救助工作。

(8)学校领导、党团员、班主任、安全办公室在应急处理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9)任何组织与个人都必须服从指挥和调遣,以提高救助的整体效果,确保学校处置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协调一致。

第三章  运行机制

一、制度体系

1.责任体系。各层次应急领导小组是应对全旗教体系统突发事件的责任部门;各级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主要领导是突发事件预防和预警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信息上报及预防等基础性工作。

2.预测预警机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预测预警机制。旗教育体育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挥部对基层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上报和发现的突发事件苗头,及时进行科学分析,做好必要的部署,快速反应,严密控制,及早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把突发事件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信息上报制度。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要做到迅速、准确。对较大以上的突发事件。第二级组织机构(基层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应急领导机构)必须在30分钟内将情况向第一级组织领导机构(旗教育体育局应急领导机构)报告;对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事件,旗教育体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应在接到报告后20分钟内向旗政府报告,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及迟报。

二、 运行程序

1.前期应急反应。一是出现突发事件征兆或得到有关部门的预报后,事发地基层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在向旗教育体育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实施先期处置,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二是旗教育体育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向旗教育体育局应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的同时,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要求,提出应急处置建议;三是旗教育体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同时通知各专业组做好救灾排险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避灾疏散的准备。各抢险、救援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必须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对突发事件事态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旗教育体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向旗政府应急委员会汇报,旗政府应急委员会协调其它应急力量予以增援。

2.现场应急反应。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指挥部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对危险地区人员进行隔离救治、疏散、安置,时刻保持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及时向上级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和事态发展情况,做好信息处理工作,发动全员积极参与防灾救灾行动。

3.应急结束。现场救助完成,恢复相对稳定、安全状态时,由现场指挥部提出应急结束意见,报旗教育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现场应急结束。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要以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工作态度,进一步认识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此项工作作为推动全旗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2.明确责任。各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的校长、负责人要亲自挂帅负总责,并指定一名领导成员具体负责。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不力、工作疏忽、处置失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并严肃处理。

3.强化保障。要加大资金投入,做好事件处理必需的器材、设施的储备、维护和管理工作,为突发事件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和物资保证。

第四章  后期处理

一、善后处置

1.事故发生后,教育部门和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尽快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事故发生后,教育部门应尽快协调组织卫生、环保、安监、电业、公安等部门对现场进行监控,对污染物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和妥善处理,避免造成新的污染。

3.需征用物资和劳务时,教育部门可采取先征用后补偿的办法,出据有效凭证,被征用者可凭政府出具的有效凭证,事后向当地教育部门索取补偿,当地政府应按有关规定,比照市场价予以补偿。

二、社会救助

1.旗教育体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协调民政局对安全事故发生后开展社会救济救助,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开通捐赠热线,设立捐赠站点,公布捐赠情况,坚持专物专管、专款专用、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原则,加强对捐赠物的管理。

2.协调卫生部门、红十字会、慈善机构等社会公益性团体和组织应在各自工作规范运行的范围内,开展互助互济捐赠活动。

第五章  宣传教育、培训和演习及防范工作

一、宣传教育

1.旗教育体育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中小学应急组织制定健康安全教育规划,编制安全和知识教材和应急常识手册。

2.各中小学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传染病、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在校学生相关应急知识的教育。

3.充分利用班团队会、国旗下讲话开展健康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向在校学生提供自救自护能力培训和知识讲座,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健康安全演练,使其真正走入学生课堂,增强师生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二、应急培训

1.旗教育体育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抓好应急工作的培训,并将有关应急常识的课程列为行政干部培训内容。

2.旗教育体育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面向校园安全管理干部的应对重大、特大安全事件的培训,将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

3.教育体育局相关各股室和中小学校对各类专业应急救助队伍的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提高专业救助人员的知识和技能。

三、应急演习

1.旗教育体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演习计划,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习,通过演习检验和提高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指挥的综合能力。

2.通过安全演习锻炼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安全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安全工作预案。

3.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演练每年至少两次,各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各中小学校组织大规模综合演习每年至少两次。

四、防范工作

旗教育体育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加强防范工作,定期对全旗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各种硬件设施,尤其是危房进行监控和检查,同时,要求全旗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加强防范工作,对本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逐一排查,限期整改,整改不了的要人防监控,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因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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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