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3MB150979XW/2021-01112 | 发布机构: | 额济纳旗巴音陶海苏木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环境保护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1-09-09 | |
公文时效: |
巴音陶海苏木嘎查保洁设施维护制度
- 发布日期:2021-09-09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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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制度所称保洁设施是指:
(一)公共厕所、小便池;
(二)化粪池;
(三)垃圾管道;
(四)垃圾容器:垃圾箱、垃圾桶、垃圾池;
(五)废物箱;
(六)清洁设施;
(七)水车;
(八)嘎查集中区相应配建的环卫公共设施。
二、日常维护准则
1.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的垃圾箱、垃圾桶、垃圾池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垃圾桶应摆放整齐,开口方向应统一对外,桶内垃圾应及时清空和清洗,保持外观清洁。
2.垃圾箱、垃圾桶、垃圾池周围地面无抛撒、无存留垃圾、无污垢、无臭味。
3.工具房仅供存放环卫工具使用,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工具应摆放整齐。
4. 道路内及其两侧宽度2米以内(含2米)的绿化带、路旁绿地、绿地隔离带、行道树穴内无积存垃圾或人畜粪便。
5.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外墙整洁干净。
8.道路两侧广告牌、宣传栏等设施无污迹、无积尘。
9.每周对道路和公共场所的垃圾箱、垃圾桶、环卫工具房进行巡查,如发现垃圾箱、垃圾桶、环卫工具房残缺或破损,应及时报告嘎查。
10. 垃圾桶及其它环卫作业工具应按规定位置有序摆放。不得随意搬动垃圾桶的位置,不得将垃圾桶放置在个人家中。
11. 做好环卫设施的维护保养,保证环卫设施功能齐全,干净整洁,正常使用。
信息来源:额济纳旗巴音陶海苏木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