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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23011767792B/2022-00141 发布机构: 额济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旗文件
发文字号: 额政办发〔2022〕16号 成文时间: 2022-02-17
公文时效: 有效

额济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额济纳旗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旗直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依法做好职能机构配置,完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参照阿拉善盟社区矫正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经研究,成立额济纳旗社区矫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呼  和      副旗长、旗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敦耀增      旗委政法委副书记

杜建林      旗司法局党组书记

陈卫东      旗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乌云嘎    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委  员:曹继宏      旗委编办主任

岱  钦      旗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忠光      旗教育体育局局长

额日登乌拉  旗民政局局长

冯秀清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晓辉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哈斯高娃    旗妇联主席

石  婷      旗残联理事长

杜莎莎      团旗委书记

多星星      旗财政局副局长

牛永明      旗公安局副局长

新其其格    旗司法局副局长

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旗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旗司法局副局长新其其格担任。

二、工作职责

(一)社区矫正委员会职责:领导全旗社区矫正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决定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事项;制定社区矫正重大政策,并对社区矫正各环节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统筹、协调、处理涉及社区矫正工作重大事项;指导、督促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二)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起草社区矫正相关工作文件;对社区矫正工作推进过程中带有普遍性、政策性和敏感性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供委员会决策参考;负责各成员单位间协调沟通,编发社区矫正工作信息、通报情况、经验总结,做好相关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各环节工作,督促、检查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承办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此通知。

 

 

 

2022年2月17日


文件下载:额政办发〔2022〕16号关于成立额济纳旗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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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额济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