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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33/2022-00497 发布机构: 阿拉善额济纳旗人民政府网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旗本级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2-06-16
公文时效:

额济纳旗扫码通行暂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阿拉善健康宝”扫码通行管理,充分发挥“阿拉善健康宝”在疫情精准防控中的数据支撑作用,切实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全旗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结合我旗实际,制定了全旗扫码通行暂行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三、《管理办法》的工作目标:

坚持亮码查验通行,将“阿拉善健康宝”场所码作为进出场所的有效凭证,着力实现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查验全覆盖、无盲区,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四、《管理办法》的适用对象:

适用于全旗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服务、文体娱乐、出租屋、民宿等场所和其他经营主体场所,常住居民、游客、外来务工人员及重点人群等。

五、《管理办法》的重点任务:

提前引导:通过发布公告,发送短信、设立擎天柱广告牌、电子公告屏滚动播放、大喇叭喊话宣传等线上线下方式,公布入旗须知,重点提示引导入旗人员提前准备“两码一证明”(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完成“阿拉善健康宝”注册报备。所有拟入旗常住居民、游客、外来务工人员、重点人群须提前通过“阿拉善健康宝”小程序中的“返乡人员登记报备”模块向居住地苏木镇(社区、嘎查)如实报备登记。

全面推行: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资料等线上线下方式,全面推行“阿拉善健康宝”。所有常住居民、游客、外来务工人员、重点人群应在完成“阿拉善健康宝”注册的前提下,扫“阿拉善健康宝”社区、嘎查二维码完成常住居民、流动人口信息注册登记。进出场所时,应主动通过“阿拉善健康宝”中“本人扫码登记”模块,扫当前场所二维码,完成个人信息核验。发改、教体、工信、民政、司法、住建、交通运输、文旅广电、卫健、市监等行业监管部门负责对行业场所“阿拉善健康宝”二维码申领、张贴。

日常管理:所有场所应带头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坚持“绿码”上岗制,坚持上下班测量体温。所有场所均须申领应用“阿拉善健康宝”场所二维码,并派专人对进入场所人员进行扫码登记、查验,发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进入场所的,应第一时间向所在苏木镇(社区、嘎查)、行业监管部门、单位、包联单位报告落实管控措施。定期对扫码登记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疫情防控教育。

分类管理:“两码一证明”及“阿拉善健康宝”信息正常的入旗人员,引导扫不带边框的“两站一场”、各交通卡口检测点二维码,登记通过,正常入旗;“两码一证明”及“阿拉善健康宝”信息出现异常的入旗人员,则引导扫带边框的“两站一场”、各交通卡口检测点二维码,并由值守单位(公安或抽调单位)联系相关苏木镇(社区、嘎查)推送相关人员信息。同时根据国内疫情趋势变化,在指定点为符合入旗条件人员免费进行一次核酸筛查。对于“两码一证明”和“阿拉善健康宝”申报信息异常的入旗人员,按照“四方责任”“三级包保”“五包一”要求,落实好管控措施。

动态监测: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社会管控组负责牵头汇总苏木镇(社区、嘎查)每日新增和解除管控(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信息,并按时推送至旗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建设工作专班,对所有新增和解除管控(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通过“阿拉善健康宝”进行“动态监测”管理。新增管控(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扫“阿拉善健康宝”二维码后显示“限制通行”(黄色为请您居家健康监测,红色为请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六、《管理办法》的相关奖惩:

涉及部门:对落实入旗人员“首查负责制”不到位,因失管漏查导致脱管漏管的“两站一场”、交通卡口检测点值守单位,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按照“五包一”责任分工,对落实居民信息扫码注册登记工作不到位,人头不清、底数不清,影响疫情防控的苏木镇(社区、嘎查)、包联单位,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对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的行业监管部门,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涉及行业场所:对未经扫码擅自允许人员进入的行业场所或发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进入场所但未及时向所在苏木镇(社区、嘎查)、行业监管部门、单位报告的行业场所,首次发现由行业监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整改;再次发现,立案处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吊销相关经营许可证,并纳入征信黑名单。

涉及个人:对拒绝配合健康信息核查,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公众场合散布和传播等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冒用他人信息扫码、替他人出示虚假扫码信息,使用多部手机或多张电话卡扫码逃避检查,拒不扫码、未扫码造成不良后果的,不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

涉及综合: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擅自出户和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擅自进入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人员,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苏木镇(社区、嘎查)、包联单位、值守单位及当事人责任。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的场所和个人进行投诉举报。提倡实名投诉举报,投诉举报问题应实事求是、见人见事。受理投诉举报的单位应对投诉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投诉举报线索一经查实,给予表彰奖励。

七、《管理办法》其他强调事宜:

“阿拉善健康宝”每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以主要居住处所为准。对老年人、学生等无智能手机人员,苏木镇(社区、嘎查)、包联单位应在核验身份证后,通过“阿拉善健康宝”代他人登记模块完成代登记。

未申领“阿拉善健康宝”场所二维码的行业场所联系社会管控组或技术人员完成申领。

外来务工人员在入旗前完成14天行程申报,并在入旗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主动出示“两码一证明”和“阿拉善健康宝”申报信息,并按《额济纳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多点触发检测预警工作方案2022版》《关于常态化开展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施方案》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对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的,旗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专班将追究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责任。

已在“阿拉善健康宝”小程序中进行“动态监测”管理的人员不得出入公共服务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待完成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解除“动态监测”状态后,方可有序流动。

  

  解读政策:额济纳旗扫码通行暂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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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拉善额济纳旗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