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3011767880R/2022-00929 | 发布机构: | 额济纳旗财政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人大提案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2-07-28 | |
公文时效: |
额济纳旗财政局对额济纳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8号意见的答复
- 发布日期:2022-07-28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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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财函﹝2022﹞20号
D类
额济纳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杜拉木草及附议人额尔登、巴音桑:
对你提出的“关于提高偏远苏木镇经费待遇问题的建议”提案,现答复如下:
根据公用经费国家标准,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现行公用经费标准,我局于2021年底向旗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提高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的请示》,旗人民政府于2021年第6次常务会上,原则同意按照旗财政上报的方案一测算标准,提高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旗财政局按程序做好了公用经费提标工作。
1.2022年初,经旗人大批复,旗财政局按照苏木镇人员公用经费1万元/人的标准进行提供。另外旗人大已批复,由旗财政局追加偏远苏木差异化经费30万元预算编制。
2.对于旗财政每年,年底收回存量结转资金的意见,旗财政按照上级要求,均符合相关规定。
建议:苏木镇在使用专项资金时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3.针对苏木镇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干部职工体检费开支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的建议,目前旗财政局都已按照相关标准列入预算安排。
4.各苏木镇在年初编制预算时,已经统一编报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应该在编制预算中得以解决。
2022年7月28日
信息来源:额济纳旗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