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3011767960D/2024-00572 | 发布机构: | 额济纳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4-04-19 | |
公文时效: |
额济纳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协同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 发布日期:2024-04-19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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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目的】进一步创新卫生健康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定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指在依法实施卫生健康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第三条【原则】公开、公正、透明。
第四条【执行机构】法监股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实施工作;医政股、中蒙医股、基妇股、卫生健康监督所根据各自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权力清单中行政监督检查事项及行政处罚事项。
第六条【执法人员信息库】统计好执法人员信息库,必须持有执法证人员。
第七条【检查对象名录库】根据卫生健康监督所从国家卫生监督直报系统导出被监督单位信息库。
第八条【制定计划】卫生健康各职责部门应每年年初提交本部门年度检查计划,交由法监股统一汇总形成全局年度检查计划。
第九条【计划实施】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后,通过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被监督单位,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由政策法规股随机分配,实施检查。
第十条【检查结果的确定与公开】各职能部门在检查工作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政策法规股提交检查报告,政策法规股在五日内将检查结果公开在额济纳旗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和公众微信平台。
第十一条【纪律要求】各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组织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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