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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济纳旗稳步提升参保职工门诊待遇水平

自1月1日起,额济纳旗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起付标准在职职工由1000元分别降至500元、300元、200元,退休人员分别降至300元、200元、50元,定点零售药店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执行。同时,将门诊常见病、多发病及政策范围内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等纳入参保职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实现自治区内、跨省异地门诊费用即时结算,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拓宽至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将旗域内12家定点公立医疗机构、22家定点零售药店、4家个体诊所全部纳入职工门诊统筹管理,方便参保职工就近就医购药。第一季度,门诊统筹待遇惠及参保职工23940万人次,减轻个人垫付资金78.25万元,较上年同期享受职工门诊统筹报销待遇增加14922人次,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出增加75.88万元。家庭账户共济使用2152人次,支付医保个人账户资金17.17万元,参保职工实实在在享受到医保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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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额济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