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30117680071/2024-00946 | 发布机构: | 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4-06-20 | |
公文时效: |
免除普通高中学生学杂费
- 发布日期:2024-06-20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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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区所有正式注册学籍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免收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
免学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对经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自治区按相同标准给予补助,其学杂费收费高于补助标准的,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差额。免学杂费所需经费,国家规定部分执行国家基础标准,由中央与地方按8:2分担,地方分担的20%部分以及自治区出台的普通高中免学杂费相关政策,自治区直属学校学生所需经费全部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其他学生所需经费按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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