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152923683408485f/2024-00800 | 发布机构: | 额济纳旗城市管理执法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4-06-06 | |
公文时效: |
关于文明养犬的倡议书
- 发布日期:2024-06-06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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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犬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它们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快乐,但如果不对它们加以约束和管理,会产生噪音、污染、伤人等诸多社会问题。为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额济纳旗城管局提出如下倡议:
一、加强管理,安全养犬。携爱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遛犬时必须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并主动避让他人;在家饲养期间请小心看护管理,关好家中大门,避免犬只不慎溜出走丢。
二、尊重他人,文明养犬。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不随意遗弃犬只,导致犬只流浪,误伤行人。
三、爱护环境,卫生养犬。携犬出户时,不放任犬只践踏公共绿地、草地花圃;对犬只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予以清除,并妥善处置,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为使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响应此倡议,增强法律意识,规范养犬行为,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携手共建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
额济纳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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