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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152923683408485f/2024-01205 发布机构: 额济纳旗城市管理执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4-08-14
公文时效:

额济纳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转发《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限额的通告》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提高工程项目审批效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限额的通知》(内建质〔2021〕186号),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在我盟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小规模工程项目,规避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三、各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依法审查和颁发施工许可证并全面实行施工许可证电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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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额济纳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