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30117678569/2020-00800 | 发布机构: | 额济纳旗苏泊淖尔苏木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0-08-07 | |
公文时效: |
苏泊淖尔苏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发布日期:2020-08-07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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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泊淖尔苏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19〕22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苏泊淖尔苏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牧区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旗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负责基层党的建设等工作。
(二)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团、文化体育、民族宗教等工作。
(三)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扶贫开发、产业规划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等工作。
(四)负责民政、卫生、教育、科技、残联、统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
(五)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六)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苏泊淖尔苏木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和党的建设办公室
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以及人大、人事、财务、保密、机要和档案等工作。承担全面加强嘎查集体经济和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统一战线、群团等工作。
(二)社会治理办公室
负责推进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网格化服务管理、应急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
负责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工作。
(四)生态保护办公室
负责生态环保、林业、水利、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第四条 苏泊淖尔苏木行政编制28名。设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苏木达1名,党委副书记1名兼任政法委员、统战委员,纪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武装部长1名兼任副苏木达,副苏木达1名。
第五条 苏泊淖尔苏木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六条 本规定解释的办理工作由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其调整由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苏泊淖尔苏木
办公电话:0483-652876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金晓辉
苏泊淖尔苏木人民政府下设3个二级单位,合署办公,办公地点和办公时间一致。
党群服务中心
负 责 人:巴依娜
办公电话: 18248301022
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 责 人:姜超
办公电话: 18748303560
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负 责 人:格日勒图
办公电话: 13948038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