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900000000033/2021-01064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额济纳旗人民政府网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旗文件 |
发文字号: | 额政办发〔2021〕20 号 | 成文时间: | 2021-03-15 |
公文时效: | 失效 |
额济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额济纳旗2021年重点项目“集中审批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3-17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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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委、办、局: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额济纳旗2021年重点项目“集中审批月”活动法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3月15日
额济纳旗2021年重点项目“集中审批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盟委、行署和旗委、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点项目开工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全旗重点项目“集中审批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提升项目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按照盟行署统一安排,我旗同步启动“集中审批月”活动,对2021年全旗重点项目前期手续集中审批应办尽办,在本旗能办理解决的项目,原则上一个月内取得开工许可手续;需在盟、自治区协调解决的项目,力争两个月内取得开工许可手续;确保项目前期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尽早开工建设。
二、 活动安排
(一) 集中审批时间
2021年3月25日-4月4日
(二) 审批地点
额济纳旗政务服务大厅
(三) 审批内容
企业注册、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节能审查意见、林草地审查意见、安全设计审查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消防设计审查、文物审批、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用电审批、给排水暖气审批等项目开工建设相关手续。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梳理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旗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梳理2021年开复工项目手续办理情况,重点梳理2021年4月底前能新开工的盟级、旗级重点项目。旗发改委要建立台账,列出需要办理的审批事项清单,交由旗政务服务局综合窗口分发至各驻大厅审批部门窗口。
对于旗级可办结的事项各项目单位在“集中审批月”活动期间必须办结。
对于暂不具备办理或上报条件的,要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完善相关组件,书面说明原因,于3月25日前报旗发改委。
对于已具备申报条件、需上级部门办理的事项,旗级层面在“集中审批月”活动期间办结后,组件限期上报上级部门。
(二)集中审批阶段(3月25日—4月4日)
1.在旗政务服务大厅开设集中审批“综合受理窗口”,集中受理重点项目手续办理工作,旗政务服务局要为各部门开展集中审批搭建好平台,做好服务,督促各派驻政务大厅项目审批窗口提速办理相关手续,协调项目审批流程堵点问题,做好“一站式”服务。
(旗政务服务局综合窗口联系人:余勇,联系电话: 13948039230)
2.旗发改委负责与旗直有关部门做好沟通衔接,督办项目审批进展,对重点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类整理,每旬组织一次集中审批活动,协调有关部门采取联合会商、召开联席会议、集中办公等形式开展集中审批,汇总集中审批进展情况,报“集中审批月”活动领导小组。
(旗发改委联系人:额尔登扣,联系电话:15148984200)
3.旗住建局结合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工作,就工程建设项目协调有关行政审批部门积极推进项目相关手续审批进程,争取通过“集中审批月”活动,各重点建设项目能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手续。
(旗住建局联系人:张维,联系电话13948835113)
4.涉及项目审批的各职能部门要选派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业务骨干作为部门审批服务帮办代办人员,在“集中审批月”活动期间为企业提供服务。各项目业主单位分别于3月20日、30日前向旗发改委报送项目审批进展情况,负责办理审批服务的各部门于3月22日前将本部门负责开展集中审批活动的分管领导及联系人名单报旗政务服务局。
(旗政务服务局联系人:余勇,联系电话:13948039230)
5.各项目审批单位要充分利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阿拉善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在线审批平台,大力推行网上办,力争实现更多的事项全程网办,避免企业来回奔波。
(三)工作总结阶段(4月1日—4月4日)
旗直各审批部门在“集中审批月”活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集中审批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为后续审批做好准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旗长任组长的全旗重点项目“集中审批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旗发改委、工信局、农科局、自然资源局、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分局、住建局、水务局、林草局、政务服务局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旗重点项目“集中审批月”活动的统筹领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政务服务局。旗政务服务局负责会务、综合窗口受理及统计上报工作,旗发改委负责重大项目审批调度,旗住建局负责建筑工程项目审批调度,各部门配合做好审批服务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旗直各审批部门要将“集中审批月”活动列入重要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严格落实审批责任,形成上下联动机制,推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有效衔接,切实加快项目组件和手续审批进度。
(三)提升服务水平
各审批部门要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对于重点项目相关审批业务,属于本级办理且符合条件的,现场受理并快速办理;对需审核评审的,明确时间节点,限时办结;对需补充材料的,现场说明、告知需补充组件清单,并及时反馈项目单位,跟进指导帮助完善相关组件;属于上级部门办理并已经具备上报条件的,实行专人领办、帮办。
(四)做好总结督办
旗政务服务局要对本辖区、各部门重点项目审批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及时汇总,按照“办结一个、销号一个”原则,每旬向盟政务服务局报送手续办理进展情况,并与旗发改委核实后,对“集中审批月”审批成果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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