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3011767792B/2022-01606 | 发布机构: | 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2-05-27 | |
公文时效: |
关于对政协额济纳旗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日期:2022-05-28 16:50
- 浏览次数:
袁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代步车管理提案》已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您提出的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1.鉴于目前国家对“老年代步车”(电动助力车)管理上没有明确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也未出台地方性相关法规、规定。对老年代步车违章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已在城区重要路口部署警力采取劝导提示方式,进一步规范老年代步车在城区内文明行驶、安全行驶。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安全舆论宣传,加强老年代步车驾驶人群体安全行驶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老年人群中法治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2.多数老年代步车具有道路机动车辆属性,但生产使用国家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老年代步车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老年代步车无法办理机动车登记挂牌,且不存在办理老年代步车年检问题,老年代步车挂牌管理关键在此类车辆源头生产、销售企业。结合额济纳旗辖区实际,公安交管部门将积极与工商、市监等相关执法部门对老年代步车销售商家进行摸排,责令商家停止销售此类车辆,堵住市场销售渠道。
3.在日常工作中,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校园周边路段此类车辆的治理工作,采取“朋友圈集赞”、上路劝导等劝导方式,教育引导老年代步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做到“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2022年5月27日
信息来源:额济纳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