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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230117680071/2022-00887 发布机构: 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2-06-12
公文时效:

关于对政协额济纳旗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第51号提案的答复

陈彩云、刘雪萍、呼格吉勒其其格、曲江波、萨仁高娃、张秀玲、格根塔娜委员:

您好!您所提的《关于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由财政列专款发放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9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事厅等部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09〕3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实施绩效工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旗县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1.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具体项目和标准由旗县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按月发放。2.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我旗按照《实施意见》制定《额济纳旗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额政函字〔2009〕78号),各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制度。2021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全旗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权益和待遇,我旗根据《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阿署教督办发〔2021〕30号)要求,制定印发了《额济纳旗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实施方案》(额政办发〔2021〕95号)和《额济纳旗关于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保障的长效机制的通知》(额政办发〔2021〕100号)。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中小学教师工作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现行教师绩效工资或多或少存在评价体系不够完善,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缺乏灵活性,财政困难整体工资水平较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时差距不大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我局将积极协调旗人社、财政部门,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推动深化义务教育学校中小学绩效工资改革工作。所以将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由财政列专款发放目前无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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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