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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济纳旗多措并举做有温度的资助工作

盯紧锚定,实施精准资助。一是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1修订)》,严格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政策;今年秋季学期共认定困难学生236人,其中学前教育阶段54人,义务教育阶段124人,普高职高教育阶段58人,整理完善困难认定档案,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二是组织学生资助教师参加《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工作培训》《2023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第一次功能升级与春季学期系统应用培训》,有效提高资助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拓宽形式,广泛宣传资助政策。一是通过各学校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发放致家长信、召开会议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创新宣传方式,结合家访活动,根据所处学段精心安排宣传资助内容,注重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对在苏木、嘎查的学生家长,开展到户到人的网格化宣传,确保应知尽知。二是在宣传工作中,践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承诺,在党群服务中心大厅设立学生资助窗口接待来访群众,常年开通热线电话,及时为学生、家长答疑解惑。公正公开,落实资助资金。一是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目前已为今年评审上报5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进行资助,合计4000元。二是及时足额发放学前至高中教育阶段学生资助金,今年春季学期为55名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发放资助金38000元。三是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包括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11人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6000元;为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78人发放生活补助2.175万元;职业中学为31名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24750元、旗中学为48名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50500元。四是高度重视困难教师帮扶救助工作,对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职业中学家庭经济困难教师实施资助政策,对1名因病致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资助10000元。五是对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升入普通高校学生实施资助。由学生个人申请,经民政局、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对升入普通高校的2名城乡低保家庭子女,2名孤儿进行资助合计2.8万元。六是组织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通过入户调查和民政局回函确认,确定5名符合条件学生,其中区内2人、区外3人,经审核通过后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予以资助。截至目前,资助金4000元全部发放完毕。广开思路,不断拓宽帮扶渠道。一是发挥好额济纳旗教育发展慈善信托作用,大力支持学校建设、更新教学和科研设施、改善办学条件、投入资助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当地师资队伍建设引入的优秀教育人才、资助贫困学生、救助困难教师。二是通过“微心愿”“大手牵小手·爱心助成长”幸福助学等活动,为留守儿童及贫困儿童送去帮助和关怀。三是打造易于学生接受的扶志育人新模式,举办“扶志育人”经验分享交流会,由6名接受国家资助的大学生结合自身大学在读期间学习经验、社团实践、考研经历、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等方面的切身感受进行宣讲,帮助更多学生增强自信,明确努力的方向,将资助育人工作“落在心里”。目前,受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计105.1万元,97名大学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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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额济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