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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900000000033/2023-02058 发布机构: 额济纳旗政务服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3-08-17
公文时效: 有效

额济纳旗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政务服务向工业园区延伸实施方案的通知

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工业园区延伸的通知》(内政服发〔2023〕36号)《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推进政务服务向工业园区延伸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阿政务发〔2023〕14 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工业园区延伸,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政务服务能力,更好满足工业园区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实现“园区事园区办”,提高工业园区企业和群众办事效率,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附件:额济纳旗推进政务服务向工业园区延伸实施方案




额济纳旗政务服务局

2023年8月17日  



附件


额济纳旗推进政务服务向工业园区延伸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工业园区延伸的通知》(内政服发〔2023〕36号)《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推进政务服务向工业园区延伸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阿政务发〔2023〕14 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工业园区延伸,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政务服务能力,更好满足工业园区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实现“园区事园区办”,提高工业园区企业和群众办事效率,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规范设置政务服务工作站。额济纳旗政务服务局按照“园区事园区办”目标要求,在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设置政务服务工作站,搭建平台,推行“帮办代办+工业园区”模式。按照政务服务工作站要符合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建设要求,以“园区办事不出园”为原则,满足“工作站赋权+帮代办补充”服务模式。开发区政务服务工作站要加快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加快推动“综合一窗受理”模式,实行“园区综合受理”服务,同时要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开发区延伸,拓展“政银合作”“政企合作”等服务模式,为开发区企业提供一站式“零距离”政务服务,让企业办事不出园区。开发区政务服务工作站要符合“十有”标准,即有标识标牌、有专门场所、有综合窗口、有专职人员、有办公设备、有办事指南、有事项清单、有责任清单、有制度机制、有工作台账。

(二)规范工业园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旗政务服务局要会同工业园区和相关审批部门,围绕企业、个人和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梳理公布工业园区政务服务工作站事项基础清单。政务服务工作站要严格按照园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范围进行受理服务,积极主动做好政策咨询、代办帮办等工作。

(三)规范工业园区政务服务专业人员队伍。开发区要加快组建专(兼)职政务服务人员队伍,开发区内政务服务工作站至少确定2名专职人员负责开发区政务服务工作,同时要结合实际,配置一定数量的兼职人员或政府购岗人员。

(四)规范政务服务工作制度。开发区要建立健全政务服务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预约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政务服务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服务标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实施步骤

2023年8月底,制定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工业园区延伸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推动任务落实。2023年9月底前,开发区要完成政务服务工作站组建和场所设置、功能区域设置、设施设备配置、标识标牌设置等方面标准化建设,取得扎实成效。2023年10月底前,开发区要完成场所名称、窗口标识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简易办事指南、服务场所管理制度的公示,政务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政务服务工作更加规范,政务服务质效大幅提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向工业园区延伸工作,政务服务部门做好政务服务向工业园区延伸的组织实施和具体业务指导。旗政务服务局于9月底前将阶段工作落实情况上报盟政务服务局。

(二)加快推动落实。要紧盯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加快组织实施。政务服务部门要会同相关审批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确保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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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额济纳旗政务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