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济纳旗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核《额济纳旗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方案》的请示
- 发布日期:2024-12-31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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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行署: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工作通知》(内自然资字[2024] 5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重点项目建设实际,需履行城镇开发边界优化程序,优化方案经自治区批复同意并更新到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后,作为规划实施管理用地审批的审核依据。现《额济纳旗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编制完成,并于2024年11月22日-12月21日完成公示,调入调出区块均已征求辖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现报请行署将《方案》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
妥否,请批示。
附件:1.关于对《额济纳旗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核额济纳旗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方案的请示》的合法性说明
2.额济纳旗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方案
(联系人:田德荣 联系电话:13948002575)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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