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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济纳旗“四举措”压实行政执法监督助力诚信建设工程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政府公信力。印发《额济纳旗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 》《额济纳旗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 年)工作会商机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选定巴彦陶来司法所、达来呼布司法所、赛汉陶来司法所、东风司法所为苏木镇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建立旗、苏木镇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的作用,保障基层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及时清理和注销调离执法岗位、退休等不在执法岗位人员执法证件,发放实体和电子执法证件274本。二是加强执法实务培训,提升法治理论水平和实务水平。印发《额济纳旗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2023年依托云平台组织全旗行政执法人员线上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和聘请盟党校老师及内蒙古法舵律师事务所律师开展线下全旗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效能。开展案卷评查、专项监督和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进行个案监督,提升整体执法办案水平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证明事项清单梳理认领和证明事项承诺告知制事项梳理认领工作,发布《额济纳旗保留证明事项清单》《额济纳旗证明事项承诺告知制清单》,共梳理和认领证明事项167项,其中部门梳理28项,认领自治区证明事项清单139项。梳理和认领自治区证明事项承诺告知制20项,其中部门梳理1项,认领自治区证明事项承诺告知制19项,并向社会公布。四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清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照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政府常务会会议讨论研究等程序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建立政府法律顾问与司法局联合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提高规范性文件质效,降低法律风险。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2023年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23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024年截止目前,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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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额济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