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济纳旗三措并举严格实施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 发布日期:2024-06-13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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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审批流程,额济纳旗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更新优化《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及流程,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做实做细服务保障,提升药品行政许可审批效率。一是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有效。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全覆盖监管要求,审批时,按照药品零售经营审批程序规定,保证许可资料完整合法。审批后,重点对计算机管理系统、温湿度调控设施设备、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及药品购进、验收、销售和养护等情况进行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开展警示约谈,提高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及时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自查整改,对执业药师不在岗、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的药店及时进行约谈、警告,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三是加强案件查办,提升监管效能。对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进行惩处。今年以来,共办理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审批服务6件,其中新办2件、延续换证1件、变更2件、注销1件。
信息来源:额济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