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30117680071/2024-01076 | 发布机构: | 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4-07-16 | |
公文时效: |
2024年额济纳旗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附学区图)
- 发布日期:2024-07-17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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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旗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入园入学办理一件事指导意见的通知》(内教基函〔2023〕31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基〔202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按计划招生,保持相对稳定、统筹调整的原则,确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生对象
(一)幼儿园
1.足龄入园。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至6周岁,幼儿园小班入园需年满3周岁(即2021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不得招收不足龄幼儿入园。2.免试入园。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人数分布、镇区总体布局规划、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因素为每所幼儿园统筹划定招生范围。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在普通幼儿园就读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不得对幼儿和法定监护人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考试或测试。3.公民同招。通过公办、民办并举招生来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将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纳入统一招生管理,与公办幼儿园同步招生。
(二)义务教育
1.足龄入学。小学秋季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年龄必须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各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2.免试入学。严格按照教育部就近入学基本要求,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招生执行“就近入学”和“统筹调整”相结合的原则。3.应收尽收。有学习愿望和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都有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普通中小学要依法接收适龄、能适应普通中小学学习环境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能适应普通中小学就读环境但能适应特殊教育环境的,可在阿拉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三、学位类型
根据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产等关键情况,将幼儿园新生入学学位划分为六个类型。一类:优待对象子女;适龄残疾儿童;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属额济纳旗户籍,法定监护人在达来呼布镇(或本旗)有合法的住房产权手续。(非个人原因无法办理产权手续,可提供有全款交款凭证的购房合同、认购书或2024年8月份前的公证书)。二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属额济纳旗户籍,在达来呼布镇(或本旗)租房居住。三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非额济纳旗户籍,法定监护人在达来呼布镇(或本旗)有合法的住房产权手续。(非个人原因无法办理产权手续,可提供有全款交款凭证的购房合同、认购书或2024年8月份前的公证书)。四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属额济纳旗以外盟内其他旗区户籍,在额济纳旗租房居住满1年以上。五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属额济纳旗以外盟内其他旗区户籍,在额济纳旗租房居住不满1年。六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非阿拉善盟户籍,在达来呼布镇(或本旗)租房居住。
四、招生计划
(一)幼儿园新生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居住地址情况,遵循入学原则,合理划定招生范围,该范围内的幼儿按学位类型一至六类依次进行招生。(二)额济纳旗幼儿园计划招生100名,额济纳旗第二幼儿园计划招生75名,蒙古族幼儿园计划招生75名。如若所在片区幼儿园招生名额已满,在监护人选择服从调剂的情况下,由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一分配学位。原民族语言授课幼儿园不受划片限制,可在全旗范围进行招生但不得超出招生计划。(三)普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计划招生,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和班级定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四)落实国家生育政策。为适应国家人口政策调整,有效减轻法定监护人接送学生负担,对二孩、三孩入学进行适当照顾。凡因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时,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双胞胎、多胞胎可向学校申请同班就读。
五、报名要求及安排
(一)新生入园入学办法
1.达来呼布镇地区公办幼儿园实行划片入园(详见“额济纳旗公办幼儿园学区划分图”)。居住地在各苏木镇且在达来呼布镇无房产(需提供父母及子女在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地区无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的农牧民幼儿在额济纳旗第二幼儿园和蒙古族幼儿园进行报名。2.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按意愿可自主选择额济纳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就读。(二)报名与审核时间2024年秋季新生报名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报名方式进行。1.线上报名时间幼儿园新生:2024年8月12日,9:00至18:00。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13日—14日,9:00至18:00。初中一年级:2024年8月15日,9:00至18:00。2.线下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20日,9:00至18:00。3.审核时间:2024年8月12日—8月21日,9:00至18:00。(三)报名入口1.电脑端:登录网址http://zwfw.als.gov.cn:8087/site/newborn/index.do,点击“新生入学一件事”主题内容进行网上申报。2.手机端:登录“蒙速办app”选择阿拉善盟区划,在首页“一件事专区”点击“入园入学”快捷通道或“教育分类”主题内容进行网上申报。若线上报名网址有变,届时将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网址变更公告,请新生家长及时关注“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3.符合享受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入园政策的,一律在线下进行报名,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监护人完成网上报名并审核通过后确定学区,结果将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告知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要打印《报名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进行入学登记。(四)报名材料登记上传1.慎重选择报名旗区。全盟各旗区使用同一个报名系统,每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请家长慎重选择报名旗区。2.姓名和身份证号要与户籍信息一致。3.户籍所在地填写户口簿中户籍地址。4.父母与孩子户口分开的,需提供父母结婚证。5.房产地址按照各类产权证件(不动产权登记书、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回迁协议、安置证明、拆迁协议、租房合同及其他证明)的坐落地址填写。6.户籍项上传:学生所在户口簿上的户头页、户主页、学生页及监护人(父母)户口页。7.不动产权或房产证上传:产权证号页、产权人页(产权证号与产权人在同一页就上传一页即可)。8.租住需上传租住合同原件,承诺租住合同的真实性,同时需上传出租房屋人的房屋产权证原件(不动产权证);三代同住的需上传祖父祖母(外祖父祖母)户口簿及房屋产权证原件(不动产权证),9.新生入学材料审核为网上统一审核,建议上传的相关材料处理成JPG或PDF格式,图片必须清晰、完整、没有变形。(五)住房材料说明1.自购房(1)父母(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2)父母(法定监护人)已购房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或抵押的,需上传《网签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3)父母(法定监护人)在该公办幼儿园学区内自有住房且实际居住或孩子出生时父母与祖辈同户同址同居住(三代同户),其间孩子和父母户籍未做任何迁移,父母名下无其他住房(需提供父母及子女在额济纳旗地区无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在本方案公布后所做产权变更的不作为学区房认定。(4)其他类住房材料:①集资房类别的,需提供购房收据或合同。②自建房类别的,需提供宅基地证明。③拆迁安置房或移民安置房,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经济适用房审批表》。④个人买卖的房屋需提供《公证书》。⑤监护人名下既有住房又有商铺的,以住房划分学区。车库不予用作入学住房登记。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登记人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若产权登记人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则适龄儿童少年与产权登记人必须在同一户口簿(同时在网报系统中上传《出生证明》)。2.租房在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租房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合同,同时,需提供父母及子女在额济纳旗地区无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以及房主不动产权登记书或房产证。原则上在本方案公布后签订租房协议的租住户不作为学区房认定。六、延缓入学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保障所有适龄儿童、青少年享受同等水平的义务教育权利,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应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如疾病、伤残等原因需推迟入学的,由法定监护人于2024年8月9日之前向教体局(党群服务中心4楼420)提出申请,附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不能正常在校学习的相关病历证明书、学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缓学申请表,由教体局审核备案后方可缓学。批准缓学后的学生由教体局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就读。凡年满6周岁未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的适龄儿童,额济纳旗各公办、民办幼儿园不得接收入园;开学后,旗教体局开展入园督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领导和有关责任人。七、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入园落实优待政策烈士子女、符合优待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和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以及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人员子女,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盟级有关优待政策和程序安排入学就读。八、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序、稳妥地做好招生工作,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切实做好招生工作的指导、协调、保障和管理,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招生工作公正公平。(二)坚持阳光分班。幼儿园每年秋季进行招生,其他季节不得随意进行招生。若有缺额,须经额济纳旗教体局审核后,对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进行统筹安排。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坚持在起始年级实施“阳光分班”,分班要力争做到“五均衡”(即:学生人数均衡、男女性别均衡、民族结构均衡、学识水平均衡、盟内外户籍均衡),不得设立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坚持公开、阳光、透明,公示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分班要保证做到平行班之间学生数量、学生性别、教师配备、教学条件等相对均衡。(三)规范学籍管理。各学校招生结束后,要立即为学生完成学籍建档或调档工作,避免出现学生学籍漏建、断档现象。要做好户籍核查工作,整理好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相关材料,在学籍审查时上报旗教体局,及时掌握学生入学、流动和辍学情况,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或完成学籍变动管理。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要求,确保“人籍一致”,严禁以借读等名义空挂学籍等情况出现。各幼儿园要及时采集录入新入园幼儿信息和更新在园幼儿信息,以幼儿身份证号为基础进行统一编码建立学籍,落实幼儿“一人一号”,做好统计及监测。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须从幼儿园中提取,并进一步完善学生信息内容,推动学前、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电子化、精准化。(四)落实诚信入学。凡在招生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如:伪造二代户口簿或不动产所有权证(房产证),故意隐瞒房权信息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法定监护人)承担,旗教体局将相关学生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幼儿园)入学。(五)加大宣传力度。招生前,各学校要通过网站、微信平台等渠道,把招生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设立咨询电话,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做好招生入学相关政策的宣传释疑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六)其他事项。1.在公办园满额的情况下,适龄儿童可自主选择到达镇民办幼儿园线下报名入学。2.新生入园入学网上报名审核未通过或有特殊情况的,可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并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就读。报名地点为各幼儿园、学校。
3.学生应当按报名时间完成报名,确有特殊情况未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的要作出说明,并由旗教体局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最迟不得晚于2023年8月20日。各幼儿园、学校不得在规定报到时间后私自进行招生,如仍有“划片入园”“阳光定班”后才报名的学生,学生和家长必须服从额旗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学位充足的学校就读,并由额旗教体局组织该学生以公开透明方式确定所在班级。
(七)加大监督力度。额济纳旗教体局要按照上级规定,公开招生办法、招生咨询、举报电话(0483—6521261),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对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行监督管理,有违必查,有责必究。
(八)咨询电话。
额济纳旗教体局:13948016610,15704835877;
额济纳旗中学:13947495265;
额济纳旗蒙古族学校:13948065906;
额济纳旗小学:13948835188;
额济纳旗幼儿园:13948051800;
额济纳旗第二幼儿园:15147000908;
额济纳旗蒙古族幼儿园:1870483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