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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23MB16229445/2024-01394 发布机构: 额济纳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文字号: 额政数函发〔2024〕178号 成文时间: 2024-09-13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新车上牌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2〕2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指导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8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相关要求,额济纳旗政数局结合我旗实际,制定了“新车上牌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办事指南、流程图、一张表单等,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额济纳旗新车上牌“一件事”实施方案》

2.新车上牌“一件事”办事指南

3.新车上牌“一件事”流程图

4.新车上牌“一件事”申请表



附件1

额济纳旗新车上牌“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

为解决新车上牌中多处跑、跑多次、材料多程序繁等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2〕2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指导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8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整合车辆管理、税务等相关部门的业务流程,实现新车上牌“一件事”一站式办理,通过流程再造、数据共享深入推进机动车注册登记“一窗受理”、“一链办理”和“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体验,减少群众跑腿次数,提升群众满意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实施范围

适用于阿拉善盟额济纳旗新购置的机动车上牌业务,一次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机动车注册登记、机动车号牌发放、机动车行驶证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机动车临时行使车号牌核发等6项事项。

三、办理流程

(一)线上预约

申请人通过指定的线上平台(如政务服务网、蒙速办 APP 、电话预约等)填写个人信息,并选择预约办理时间。

(二)资料预审核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预审核,包括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身份证明等。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及时反馈申请人进行补充或修改。

(三)现场办理

1.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2.工作人员进行资料核验、车辆查验、选号、缴费等工作。

3.当场核发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号牌。

(四)寄递服务

对于无法当场领取号牌的,提供号牌寄递服务,确保申请人尽快收到号牌。

四、职责分工

各部门要根据工作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健全工作机制,立足职能、主动协同,做好相关工作,着力推动实施方案落实到位。

(一)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新车上牌“一件事”工作,制定工作流程和规范,承担车辆查验、登记审核、号牌发放等工作。

(二)税务部门负责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工作,实现与车辆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确保购置税缴纳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三)政务服务部门负责线上平台的建设和维护,设立综合窗口,负责受理申请人的咨询和投诉。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成立新车上牌“一件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协同推进。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数据准确、及时、安全传输。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加强沟通、协同合作、一体推进数据共享和便民服务工作。各部门要建立责任落实奖惩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指导协助服务对象办理相关事项。结合实际对办事指南、工作流程进行细化,完善相关表单,精减重复收取要件,做到“一次告知、一套表单、一次联办、一次送达”,最大限度减少办理环节,提高办理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三)加强宣传推广。通过主流媒体加大对新车上牌“一件事”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企业群众切身感受到政务服务从政府部门供给导向向企业和群众需求导向转变取得的新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的体验感、获得感和满意度。将新车上牌“一件事一次办”办理途径及指南通过纸质、网络等方式精准推送给服务对象,扩大“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的知晓度和办理量。工作中要及时听取了解车主对新车上牌“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新车上牌“一件事一次办”服务。


附件2

新车上牌“一件事”办事指南




附件3

新车上牌“一件事”流程图



附件4

新车上牌“一件事”登记表

基本信息

车主姓名


性别


国籍


联系方式


有效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户籍地址

(详细到门牌号)


联办事项

□车辆购置税申报

□机动车注册登记

□机动车号牌发放

□机动车行驶证核发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机动车临时行使车号牌核发


投保信息

是否购买交强险

口是        □否

保险期间


保险单号


是否缴税

口是       □否

个人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真实有效,如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委  托  书


额济纳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

办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            的机动车的            业务,

委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天内有效。


委托人               受托人

(签名或盖公章):          (签名或盖公章):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 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 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 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 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5. 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6. 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7. 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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