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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23MB16229445/2024-01539 发布机构: 额济纳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文字号: 额政数函发〔2024〕179号 成文时间: 2024-09-13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边民互市贸易备案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2〕2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指导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8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相关要求,额济纳旗政数局结合我旗实际,制定了“边民互市贸易备案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办事指南、流程图等,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额济纳旗边民互市贸易备案“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

2.边民互市贸易备案“一件事”办事指南

3.边民互市贸易备案“一件事”流程图

额济纳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

附件1:额济纳旗边民互市贸易备案“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边境地区居民互市贸易的健康发展,繁荣策克口岸经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010〕19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8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边民互市贸易区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8〕72号)有关要求,现就我旗边民互市贸易备案“一件事一次办”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从边境地区居民互贸活动需求出发,将“边民互市贸易备案一件事”纳入集成服务改革内容,进行流程再造,实现“极简办、集成办、靠前办”,全面构建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二、适用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阿拉善盟户籍居民(财政供养的在职及退休人员、其他身份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2.在经政府批准的开放点或指定的集市上开展互市贸易活动。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策克口岸报关大楼一楼党群服务中心口岸事务局窗口办理边民备案。

2.口岸事务局对边民基本信息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后,现场采集本人信息(指纹采集及人脸录入),信息推送至海关系统,海关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4.通过审核的边民前往仓库进行登记、提货。(每人每日价值在人民币8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每人每日价值超过人民币8000元的,对超出部分按照规定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5.已购买商品边民可选择自用或进入二级市场交易。

四、职责分工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办事指南以及流程图等,并建立与策克口岸的沟通协调机制。(责任单位:额济纳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配合单位:策克口岸党群服务中心)

(二)协调海关等联办部门,并做好边民信息初审、信息采集、数据推送、结果反馈和进口商品提货信息记录等工作。(责任单位:策克口岸事务局;配合单位:额济纳海关)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机制保障。策克口岸党群服务中心会同旗政数局成立边民互市贸易备案“一件事”工作专班,加强工作统筹和调度,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协同推进。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数据准确、及时、安全传输。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同合作、一体推进数据共享和便民服务工作。策克口岸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指导协助服务对象办理相关事项。

(三)加强宣传推广。通过主流媒体加大对边民互市贸易备案“一件事”的宣传力度,让边境地区居民切身感受到政务服务从政府部门供给导向向企业和群众需求导向转变取得的新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的体验感、获得感和满意度。将边民互市贸易备案“一件事一次办”办理途径及指南通过纸质、网络等方式精准推送给服务对象,扩大“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的知晓度。

附件2:额济纳旗边民互市贸易备案“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额济纳旗边民互市贸易备案“一件事”

二、适用范围

1.年满18周岁的阿拉善盟户籍居民(财政供养的在职及退休人员、其他身份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2.在经政府批准的开放点或指定的集市上开展互市贸易活动。

三、联办事项

1.人员信息备案。

2.商品提货信息登记。

四、实施依据

《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010〕19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81号)、《内蒙古自治区边民互市贸易区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8〕72号)相关规定。

五、申请材料

身份证原件

六、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七、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策克口岸报关大楼一楼党群服务中心口岸事务局窗口办理边民备案。

2.口岸事务局对边民基本信息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后,现场采集本人信息(指纹采集及人脸录入),信息推送至海关系统,海关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4.通过审核的边民前往仓库进行登记、提货。(每人每日价值在人民币8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每人每日价值超过人民币8000元的,对超出部分按照规定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5.已购买商品边民可选择自用或进入二级市场交易。

八、办理时限

即办件。

九、办理地址

办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策克口岸党群服务中心口岸事务局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其余时间可预约办理。

附件3:额济纳旗边民互市贸易备案“一件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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