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152923683408485f/2024-01339 | 发布机构: | 额济纳旗城市管理执法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4-09-02 | |
公文时效: |
【供热业务通知】2024-2025年度采暖期报停、复热业务业务即将结束办理!
- 发布日期:2024-09-02 15:00
- 浏览次数:
尊敬的热用户:
由于在供暖期前期,我公司需要进行注水和冷态运行等工作,为切实维护广大用户用热权益,根据《额济纳旗城镇供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采暖期供热报停、复热业务开始受理,有暂停用热、恢复用热的用户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业务办理须知
1、报停时间:2024年7月18日-8月31日。
2、缴费标准:报停用户按应缴热费总额的40%计收。
3、办理地址:都蓝热力公司一楼缴费大厅(旗交通局西侧)。
4、报停用户于2024年8月31日前办理报停用暖的相关手续,过期视为本采暖季正常取暖。
二、热用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停止用热
1、在新建建筑交付使用的第一个供暖期内,热用户不予办理停供,以便热用户在第一个供暖期内发现供热问题并及时解决;
2、实施分户控制措施,能够达到室外独立控制要求的;
3、危害公共设施安全运行或影响相邻用户正常用热的;
4、非闲置空房;
5、报停期限不满一个采暖期的;
6、办理停供须将供热设施与供热系统彻底断开(断管),并做好防护措施。复供时由热用户办理完复供手续后自行恢复。
7、存在历年欠费的用户不予办理供热报停业务,需缴清旧费方可办理。
三、注意事项
1、在办理停供业务时,需提供准确的房屋地址信息及联系方式,保持电话畅通方便及时联系热用户,如果提供的信息不准确造成停供业务无法办理的,热用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报停业务有效期为一个采暖期,下一个采暖期如需继续办理,需在下一个采暖期开始之前再次申请。
3、因热用户报停暖后造成室内设施及物品损坏的,我公司不予承担责任。
4、本采暖期已办理报停业务需要复供的热用户,需补齐本采暖期全额热费。
5、报停申请一经批准,热用户在停供期间不得擅自关停、私自复热及改造采暖设施,热用户对自有房屋具有监管看护义务,在报停状态下,禁止私开阀门,一经发现,后果自行承担;
6、申请报停的用户有义务配合我公司入户检查,对违规用热者,视为正常用热,需缴纳当年度全额采暖费。
四、复供办理须知
1、提供准确的房屋地址信息及联系方式,保证预留电话可以正常接通,复供期间家中留人,如有漏水应立即关闭入户阀门防止造成财产损失。
2、未办复供手续前,请勿私自恢复供热。
五、温馨提示
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您可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483—6522359、13654837748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