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济纳旗巧用草原补奖政策着力推进移风易俗
- 发布日期:2024-09-03 15:08
- 浏览次数:
额济纳旗下辖9个苏木镇、21个嘎查村,享受草原补奖政策的农牧民达2175户4953人。2011年以来,阿拉善盟以额济纳旗为试点,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创新性把参加嘎查(村)集体活动、遵守村规民约等内容纳入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标准,大力培育文明乡风,全力推进移风易俗。
主要做法:一是深座谈、细摸底,把准民意靶向施策。通过走访入户方式为农牧民讲清村规民约的性质、作用及意义,了解农牧民在生产生活中的难点和诉求;同时,与农牧民协商把草原补奖政策纳入村规民约,充分调动农牧民群众参与移风易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大家事、大家定,汇聚民智破解难题。经过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等流程,不断修订和完善各嘎查村村规民约。修订推出一系列符合实际、贴近群众、实在管用的村规民约条款,涵盖学法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村风民俗、村容管理、民族团结、邻里关系、文明新风建设等内容,有力推进移风易俗与乡村发展协同并进。三是重实际、求实效,顶层设计高位推动。制定操作性强的草原补奖政策措施,并把遵守村规民约纳入政策。在停止发放草原补奖资金的范畴中,着重强调移风易俗相关内容,要求未尽到管护责任使林地、草原遭到破坏,不参加嘎查组织的村民集体会议活动并不主动与嘎查联系,不能及时妥善处理本人所承包草场或耕地上“白色污染”,在草场上私搭乱建,不执行村规民约的农牧民,停止发放草原补奖资金,在强化村民自治的过程中着力推动移风易俗。四是严监督、强管理,奖惩制度强化效能。在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方案中完善资金兑现奖惩办法,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奖励机制,制定以奖代补激励制度。根据畜牧业生产需要,经过核查、公示等程序,上半年先发放70%,其余30%根据牧户履行应尽义务情况,提出正常发放、停止发放、取消享受补奖资格等具体发放意见。扣发的补奖资金,将对家庭生产生活水平较高、执行移风易俗工作较好、有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的农牧民给予再补贴。让典型示范实例推动村规民约入脑入心,让群众成为移风易俗的主动参与者、传播者。
主要成效:一是激发内生动力助力移风易俗。从根源上杜绝农牧民打架斗殴、污染环境、破坏草原等行为,有效激发广大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的内生动力,有力推动移风易俗工作走深走实。二是培育文明新风赋能移风易俗。有效遏制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在额济纳旗的蔓延势头,农牧民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的人情、宴席、彩礼等支出负担明显减轻,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风尚蔚然成风。
推广理由:一是用良法善策的“他律”,促进农牧区群众的“自律”。额济纳旗以行政化、制度化的形式,推动草原补奖政策实施,因地制宜地将村规民约嵌入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整体布局,引导农牧区群众进一步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用良法善策的为社会文明建设保驾护航。二是用群众看得见的成效,引领文明风尚培育。坚持以文养德,从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形成村规民约中具体化的道德要求,在强化约束、避免泛泛而谈、流于形式的同时,引导村民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三是用村民的共同价值观,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在修订村规民约的过程中,保障村民在自治中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提升村民的参与度和认同感。同时,从政府职能部门监督和村民自我监督的两个层面,强化村规民约的落实见效,形成互相监督、共同遵守的良好氛围,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