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00MB1723251L/2025-00028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行政审批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5-01-15 | |
公文时效: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2025年1月15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1-15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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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月15日起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
1 | 阿拉善盟瑞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旺虎山煤炭选配中转场及配煤中心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苏泊淖尔苏木策克嘎查 | 阿拉善盟瑞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
本项目坐标为:东经101°29′3.294″,北纬42°2′15.386″。主要包括:厂区总占地面积98178.34m2,总建筑面积44629.78m2,其中原有建筑面积10167.45m2,新建建筑面积34462.33m2。本项目建设内容为4座煤棚及其配套工程,年中转煤炭50万吨。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7.1万元,占总投资的3.18%。 | 报告表 | 内蒙古兴鼎环保有限公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应采取防护网、设置围墙、道路硬化、洒水降尘、封闭车辆运输。建筑材料,应采取防尘布遮盖等措施。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采用排放达标的设备和车辆,加强对机械设备和车辆的维护保养,使用合格的油品,尽量减少设备和车辆空转空驶。本项目运营期采取储煤棚密闭设置,洒水抑尘装置定期洒水,车间内设置喷淋装置降尘;密闭储棚内作业;物料皮带机设置密闭廊道,加设盖罩,进料端加胶皮挡帘,并在输送廊道内布置喷淋设施抑制粉尘产生。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的生活污水依托一期化粪池进行处理。运营期生产无需用水,用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策克口岸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废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夜间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项目运营期间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会产生少量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点堆放,定期运往策克口岸生活垃圾填埋场;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采取回收利用资源化方式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运往策克口岸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在厂区内收集后定期运往策克口岸生活垃圾填埋场。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六)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 ||||||
受理单位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 |||||
邮政编码 | 735400 | |||||
邮寄地址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 |||||
传真电话 | 0483-65217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