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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额济纳旗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额济纳旗民政局根据民政工作实际,坚持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廉洁形象,自觉接受监督”的政务公开总体要求,拓宽公开内容,认真做好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额济纳旗民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74条,“额济纳旗民政局”微信公众账号全年共发布信息995条,订阅数达1595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24年度未收到公开申请,故不存在相关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我局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日程。成立民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对《条例》负总责。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协助局长全面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各股室负责人为落实《条例》的具体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网站信息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转和内容的及时更新。

(四)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增强平台运行维护队伍的建设,配备专人维护运营政府网站、三务公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及网络,不断提高我局微信公众号平台的管理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额济纳旗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局以各股室和局属二级单位提供信息为基础,由办公室汇总收集各类信息并对外公布公开,分管领导审核公开信息的工作机制。对涉及民政业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收集、整理,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办公室定期开展培训,组织各股室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法规,解读《条例》等,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办事,履职尽责,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增强民政服务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虽然能够按要求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较好地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信息公开时效性不足:许多政务信息在生成后,不能及时发布到公开平台上。二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在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方面存在差异。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理解不深,导致在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过程中,出现信息不准确、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建立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制度,明确各类政务信息的发布时限。并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内容涵盖法律法规、政策解读、信息编辑等方面。通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高质量开展。同时,鼓励工作人员加强自我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适应不断变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我局及时上报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要求的工作要点,积极对政府网站内涉及的栏目进行更新维护。为更好地宣传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高龄津贴申请、社会组织审批、殡葬、养老等民政领域各项惠民政策,局兼职网络评论员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朋友圈等新媒体发表点赞、评论52次,未发生转发或发表不当言论的现象。在民政微信公众平台摘登民政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心得体会2期。发布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140期。转发转载发布民政政策法规、民政政策微视频38期(次),提升了民生政策的知晓率,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党和政府的惠民利民政策,使民政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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