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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额济纳旗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拓展信息公开领域,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和时限要求,积极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管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4年,我局依托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7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92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我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动公开范围进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梳理,在职责范围内对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及时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并做好信息公开及报送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渠道建设,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不断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扩大社会覆盖面,提升社会公众对林草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同时积极配合旗政府网站进行政务公开,主动更新发布林草局相关工作,有效提高信息发布的整体水平和信息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建立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内部监督主要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监督,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外部监督通过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了解公众对林草工作的知晓度及满意度。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有效提升了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如下:我局通过不断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上步入常态化、规范化的轨道,但与《条例》和上级要求,与公众获知信息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存在的不足主要是:一是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对认真贯彻《条例》的认识及业务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途径、方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信息公开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以及满足公众获知信息的需求性上还需下功夫。

改进情况: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分类,推动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公开,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二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及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的作用,及时发布林草领域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发生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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