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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哈日布日格德音乌拉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额济纳旗哈日布日格德音乌拉镇)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额济纳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jn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哈日布日格德音乌拉镇灵灵联系(电话:18404831006,电子邮箱:ejnqhz@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镇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旗委、旗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部署和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做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

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基本原则,对文件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都做到主动公开,结合受众需求特点和工作实际,通过在镇机关及嘎查社区公开栏公开公示各类信息200余条,定期进行更新通过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1307条信息,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1082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专人专办、领导督办、集体会商、风险排查,严格依法依规办理。2024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上级部门的规范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按照“谁开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规范政务服务信息管理,进一步严格信息审查日常管理,健全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规范政务信息的采集、审核工作,及时宣传政府工作动态及政策解读等相关知识。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旗政府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完善公开制度、公开指南等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便民。信息公开方式多样化,主要通过机关嘎查社区的“三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及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开,大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全力保障政务信息的准确性。同时加强网站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方面的工作,突出规范重要政务信息公开。同时,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由主要负责同志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建立完善政务公开长效监督工作机制。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健全机制,强化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密切配合、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不定期排查,清理整顿。按照“统筹管理、规范发展”的原则,不定期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自查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2024年,我镇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部分规定理解不深入;二是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还需加大,公开内容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按程守规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二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继续加大普及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牧民群众对本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基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镇2024年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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