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3011767899N/2025-00109 | 发布机构: | 额济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稳岗就业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5-02-17 | |
公文时效: |
关于开展2025年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招募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2-17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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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青年见习工作,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14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阿属人社发[2019]89号)文件精神,额济纳旗就业服务中心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组织见习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1日-12月31日 2.报名地点:额济纳旗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83-6521513 3.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旗就业中心报名,并提交《青年见习申请表》(表格请在文章结尾附件自行下载)。 (二)推荐见习 1.旗就业服务中心将根据见习对象学历、专业、特点和见习单位需求,向见习人员进行岗位推荐,并将政策咨询、见习指导贯穿其中,提高见习匹配效率。尤其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2.见习单位在确定见习人员后,将《青年见习单位拟参加见习人员名单》报旗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三)签订协议 见习单位在见习人员报到后的7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青年见习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旗就业服务中心、见习单位、见习青年各一份)。见习期间各方应认真履行协议书要求,做好见习工作。 (四)见习鉴定 见习结束后,见习单位要及时记载见习人员经历、承担任务、工作能力、见习成效等情况,对其进行考核鉴定,填写《青年见习人员期满考核鉴定表》。 见习期限、补贴标准及申请程序 (一)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见习单位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 (二)见习补贴标准及申请程序 1.补贴标准。见习补贴由自治区拨付的就业见习补贴、旗财政拨付的基本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三部分构成。 ①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2270元/月的5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70%; ②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30元/工作日,最高不超过660元/月; 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标准为100元/人。 2.申请程序。参加见习人员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由见习单位携带相关材料统一向旗就业中心申报见习补贴。 申报资料包括:见习人员在岗情况反馈表、就业见习补贴发放清单、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凭证(工资流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经旗就业中心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见习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中。 见习管理 (一)见习单位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日常管理责任,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依法维护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二)见习人员应遵守见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非经见习单位同意,不得擅自脱离岗位。违反见习单位有关规章制度或给见习单位造成损失的,见习单位可视情节轻重终止见习。 (三)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由见习单位出具见习人员期满考核鉴定表,作为见习人员见习经历的证明。见习期满后参加自治区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 见习单位 现申报单位: 1.额济纳旗残疾人联合会 2.额济纳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3.阿拉善盟天宇煤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