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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00MB1723251L/2025-00132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审批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5-02-20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2025年2月20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2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5年2月20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1

额济纳旗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工程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西侧

额济纳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概况

项目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坐标为:N41°58′3.98″,E100°59′5.60″。主要包括: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19981.18m2(约179.97亩),其中包括三个区域,资源化利用区占地面积22525.82m2(约33.79亩),填埋处置区占地面积约72839.63m2(约109.26亩),远期预留用地24615.73m2(约36.92亩)。本项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线处理能力约为100t/h,年处理能力约为16.5万t/a。本项目填埋库区占地面积约为57666.99m2(约86.50亩),填埋库区总库容约58万m3。资源化利用率约50%,故填埋处置的建筑垃圾规模约为8.24万t/a,建筑垃圾密度1.5t/m³,约为5.5m3/a,服务年限为10年。项目总投资5064.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占总投资的3.6%。

报告表

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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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应采取防护网、设置围墙、道路硬化、洒水降尘、封闭车辆运输。起尘原材料覆盖存放,六级及以上大风天气严禁施工。采用排放达标的设备和车辆,加强对机械设备和车辆的维护保养,使用合格的油品,尽量减少设备和车辆空转空驶。本项目运营期采取储煤棚密闭设置,洒水抑尘装置定期洒水,车间内设置喷淋装置降尘;密闭储棚内作业;物料皮带机设置密闭廊道,加设盖罩,进料端加胶皮挡帘,并在输送廊道内布置喷淋设施抑制粉尘产生。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内的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和洒水抑尘。运营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由吸污车抽送并外运到额济纳旗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运输车辆冲洗水和填埋库区淋滤液。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高噪声施工设备安排在日间作业,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和中午休息时间(12:00-14:30)施工;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期本项目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生活垃圾采用临时垃圾箱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要对砖头、木块等固体废物及时收集,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暂存于临时填埋场,待项目验收后送本项目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以防造成二次污染。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产生的废滤袋、调节池产生的污泥和场区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滤袋和污泥回填至本项目填埋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额济纳旗生活垃圾处理厂。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六)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邮政编码

735400

邮寄地址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传真电话

0483-652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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