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3011767936W/2025-00499 | 发布机构: | 额济纳旗公安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双随机、一公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5-06-06 | |
公文时效: |
2025年额济纳旗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25-03-01 10:19
-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策部署,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 实现监管全覆盖: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到公安机关所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业务领域,确保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面、完整,涵盖各类市场主体和监管对象。
2. 提升监管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随机抽查的制度机制,规范抽查程序、检查行为和结果公示,实现抽查工作的标准化、流程化,不断提高监管工作质量。
3. 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积极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综合监管效能。
4. 增强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通过公开抽查结果,强化市场主体的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监督,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
1. 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以及上级部门要求,及时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确保清单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2. 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全面梳理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和监管对象,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并根据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注销、吊销等情况以及监管对象的动态变化,实行动态管理。同时,结合公安机关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业务专长等,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执法检查人员具备相应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3. 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进一步细化随机抽查的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和纪律要求,明确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方法、比例频次、结果运用等内容,确保随机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科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
1. 统筹规划:结合公安工作重点、风险点以及政府中心工作要求,统筹考虑各业务部门的监管需求,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覆盖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年度抽查计划应明确抽查事项、抽查对象范围、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时间等内容。
2. 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监管对象的风险程度、信用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风险较高、投诉举报较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差异化监管。原则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每年不少于[X]次,抽查比例根据不同行业和领域的实际情况确定,确保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
3. 及时公布计划:年度随机抽查计划经局领导审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执行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计划的,应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计划。
(三)规范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1.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按照年度抽查计划,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或其他随机抽取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2. 严格规范检查行为:执法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进行检查,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检查过程中,应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签字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在检查记录表中注明情况。
3. 加强检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属于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属于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检查结果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抽查结果与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评定、联合惩戒等挂钩,对守信者实施联合激励,对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
(四)积极配合跨部门联合抽查
1. 主动参与协作: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按照联合抽查计划的要求,认真准备相关业务资料,选派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执法检查人员参与联合检查,确保联合抽查工作顺利进行。
2. 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在跨部门联合抽查过程中,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机制,及时交流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形成监管合力。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五)强化抽查结果公示和后续监管
1. 及时公示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X]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示,确保抽查结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加强后续监管:对抽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市场主体,要加强跟踪复查,督促其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直至依法吊销相关许可证照。同时,要及时总结分析抽查情况,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加强监管的措施和办法,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旗公安机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具体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协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调配合
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加强内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法制大队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抽查工作依法依规进行;治安、刑侦、交警、出入境等业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本部门的随机抽查工作,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科信部门要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技术保障工作,确保平台运行稳定、数据安全。
(三)严格抽查纪律
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不得擅自改变抽查计划,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抽查事项,不得泄露抽查工作中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对抽查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引导市场主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监管工作。同时,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五)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额济纳旗公安局负责解释。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