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301176820XG/2025-00374 | 发布机构: | 额济纳旗自然资源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5-04-27 | |
公文时效: |
关于额济纳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联营(入股)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4-27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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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额济纳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联营(入股)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的公示
为规范额济纳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联营(入股)不动产登记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所需登记材料公示如下: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授权委托书。
三、权属来源材料
(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联营(入股)合同》
(二)相关用地批准文件、自然资源部门备案文件。
四、权籍调查成果
(一)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二)土地勘测定界报告。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完税证明、联营(入股)调节金缴纳凭证等。
额济纳旗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7日
信息来源:额济纳旗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