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9230117680664/2025-00393 | 发布机构: | 额济纳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5-04-30 | |
公文时效: |
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第4项整改任务)
- 发布日期:2025-04-30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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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阿拉善盟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对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0日至5月16日。
联系电话:0483-8331016;
邮寄地址: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原盟委四合院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2室。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尚未制定《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的旗区及时制定印发。 |
整改目标及措施 | 一是各旗区制定印发《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并报盟发展改革委备案。二是各旗区结合实际对本辖区《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盟发展改革委、水务局备案。 |
整改完成情况 | 各旗区制定印发《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并报盟发展改革委备案均已完成。 各旗区结合实际对本辖区《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盟发展改革委、水务局备案均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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