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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23011768023N/2025-00446 发布机构: 额济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5-05-19
公文时效:

额济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确保我局本次建设工程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积极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理服务范围

拟遴选1家招标代理机构,在服务期内负责本项目实施阶段内的招标工作,即:招标前期准备策划;发布招标公告;编制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答疑、开标、评标;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异议受理、处理;配合投诉处理;协助签订合同、提供招标咨询服务等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且具备承担建设工程招标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须具有专业的项目团队,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拥有不少于三名熟悉招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近三年内,从事招标代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公开通报;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服务要求

1.认真专业的完成本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工作,对所编制的招标文件及评审办法严格把关并承担相关责任。

2.公平、公正的组织本次建设工程开标、评标工作并对各项工作资料进行记录并归档。

四、递交报名文件时间

参选人在2025年05月19日09:00-2025年05月21日18:00递交参选文件,过期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一律拒绝接收,参选资料需装订成册加盖参选机构公章,参选资料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参选文件封面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同时参选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出具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遴选资格。

五、报价及取费标准

本次所服务项目取费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计取收费。参与遴选的单位均按此文件报价。

六、代理机构的确定

招标人将组建本项目的遴选小组,原则上根据服务质量、服务承诺、代理费报价等因素为依据,对所有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进行择优遴选。

七、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递交参选文件时间:2025年05月19日-2025年05月21日18:00分

递交地点:额济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5室(额济纳旗土尔扈特街自然资源局大楼)

联系人:关屹杰  

联系电话:0483-65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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