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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900MB1723251L/2025-00483 发布机构: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审批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 2025-06-02
公文时效: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2025年5月29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5年5月29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1

额济纳旗宁煤矿业开发有限公司300万吨/年煤炭精选加工及全封闭煤炭储运建设项目改扩建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策克口岸

额济纳旗宁煤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坐标为:东经101度19分10.228秒,北纬42度34分12.956秒。主要包括:拆除现有卸煤车间,于卸煤车间原址新建一座1#原煤棚面积11804.66m2。拆除现有监管区1号原煤棚,于监管区1号原煤棚原址新建一座监管区2#原煤棚。拆除现有监管区现有2号原煤棚、监管区3号原煤棚、监管区4号原煤棚、监管区5号原煤棚,于现有4座原煤棚原址新建一座监管区3#原煤棚。拆除现有矸石棚、煤泥棚,新建一座10000m2中煤、煤泥、矸石棚,全封闭结构。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0万元,占总投资的2.83%。

报告表

内蒙古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间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粉尘,主要为运输车辆道路扬尘、施工作业扬尘以及建筑垃圾堆放和清运过程产生的粉尘。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采取在作业区边界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严禁超载。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沙石统一堆放,少量水泥应设专门库房或者依托现有库房存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为储煤棚堆存、装卸粉尘和道路运输粉尘,储煤棚为全封闭式彩钢结构,并对棚内地面进行硬化,本次4个储煤棚共设置16台作业半径50m的雾炮,新增的中煤、煤泥、矸石棚内设置2台作业半径50m的雾炮,雾炮每天仅装卸区洒水,抑尘效率可达90%。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拉运处理。生产废水主要是含泥浆或沙石的工程废水,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防渗沉淀池,对收集的施工生产废水进行简单沉淀处理,处理后的水首先回用于施工生产,其余用于施工现场、临时堆场的洒水降尘。项目施工期废水均未外排。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所规定的噪声标准的要求。本项目运营期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要求。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产生的建筑及装修剩余废物料等建筑垃圾、拆除现有储煤棚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拉运至策克口岸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仅新建、改造厂内储煤棚,不新增劳动定员及运输、装卸车辆,运营期间无新增固体废物。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六)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邮政编码

735400

邮寄地址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传真电话

0483-652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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