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公报 > 2025 > 2025年第二期 > 政府办文件

额济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额济纳旗实施零基预算改革两年行动方案(2025—2026年)》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旗直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

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政治理能力,《额济纳旗实施零基预算改革两年行动方案(2025—2026年)》经旗人民政府2025年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6月17日

 



额济纳旗实施零基预算改革两年行动方案(2025—2026年)

 

在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和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的形势下,传统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已难以适应高质量发展需求。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政治理能力,有效解决预算基数依赖严重,支出项目固化不合理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实施零基预算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内政发〔2024〕30号)及《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实施零基预算改革两年行动方案(2025—2026年)〉的通知》(阿署发〔2024〕38号),结合额济纳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理念。改革目标是打破基数依赖,以零为基点,根据各部门实际工作需求和绩效目标编制预算,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提升财政资金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项目的能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为额济纳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清理重塑支出政策

由政府牵头,财政部门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参与,对本级出台的长期存续、效益不高、交叉重叠的支出政策进行梳理,提出分类处置意见,按规定进行清理。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主要保障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避免大包大揽、过高承诺,首先要保障中央及自治区规定标准的落实。基本公共服务以外事项,更多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严格控制竞争性领域财政投入,减少直接补助、无偿补助等扶持方式,更多采取政府投资基金、融资贴息等市场化方式支持,纯公益性项目以财政保障为主,根据财力可能、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标准和实施进度。有一定收益的项目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等多种方式统筹建设资金,更多发挥市场作用。

按规定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财税优惠政策。在科技创新、产业、人才发展等领域加强跨部门支出政策统筹整合。调整完善相关重点支出的预算编制程序,不再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根据项目轻重缓急以及财力状况,统筹安排重点支出。建立健全财政支出政策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退出机制,已到期、目标已完成、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支出政策,一律清理退出。

(二)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

聚焦大事要事,改变现行按资金渠道分类核定预算、确定用途的管理模式,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本级预算资金、债券资金、单位自有资金等,全部纳入支出预算盘子,统筹安排。建立健全同一领域不同渠道资金、不同年度间资金、财政拨款资金与单位自有资金的统筹机制。部门应加强所属单位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管理,在部门和单位预算中如实反映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情况,在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能够满足需要时,不得新增申请财政拨款。合理控制专项转移支付新增项目和资金规模,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在各类文件(包括会议纪要、内部情况通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对设立专项资金、增加专项资金规模,或者涉及增加财政支出、减少财政收入的事项作出规定。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办法和部门预算调整调剂办法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资金执行进度、执行期限、执行结果进行整理,逐步梳理低效、无效资金清理退出机制。

(三)编制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及综合保障清单

将落实旗委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完善清单制管理。围绕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任务和盟委、行署、旗委政府重大战略任务,财政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参照自治区公共服务、产业扶持、重点建设、“三保”保障四类保障事项清单,结合我旗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公共服务项目清单,主要包括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产业扶持项目清单,主要根据各级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需重点扶持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项目,重点是旗委政府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主要包括“五大基地”“七大工程”“六个行动”相关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三保”保障清单,主要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涉及基本民生的项目,保工资以及各部门、单位保运转的项目及其他刚性支出必保项目。业务主管部门要依据清单明确保障事项名称、保障对象、保障内容、保障标准、保障方式、保障期限、支出责任等。清单将作为相关领域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绩效、年度重点工作变化等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

同步建立综合保障清单,将部门必须开展的事业发展支出和其他支出编入清单,根据地方可用财力实际和保障能力予以顺序保障。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及综合保障清单作为年度编制预算的依据,非清单项目不予安排旗级财政预算。

三、预算编制方式

(一)取消支出基数

改变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的基数依赖,每年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事业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重点,重新评估论证各项支出安排的必要性、紧迫性,规模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财力状况、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绩效评价情况等统筹核定。

(二)完善排序机制

一是预算编制原则上按以下顺序安排:

1.部门申报预算项目时,优先使用财政专户资金和单位资金;

2.上级资金和旗本级财力资金支持政策和方向相同时,优先使用上级资金;

3.延续性政策和项目,优先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4.符合债券资金申报条件的项目,优先使用债券资金。

二是支出预算原则上按以下顺序安排:

1.“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

2.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

3.重点项目及大事要事资金支出;

4.部门必须开展的事业发展支出和其他支出顺序安排预算。

(三)分类编制预算

基本支出按照同级财政部门制定的定员定额标准据实编制。项目支出结合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统筹财政拨款、专户资金和单位资金科学合理测算资金需求。旗委确定的重点项目根据具体事项细化编制到具体单位和地区。针对部门(单位)必须开展的事业发展支出,统一编制“XX部门(单位)事业发展经费”项目,由部门(单位)在项目中合理安排事业支出,支持做好各类工作,以后年度均不再单独新增各类工作经费。

四、硬化预算约束

(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严格实施“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限额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将习惯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方针。严格执行经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确需出台的,通过统筹当年相关资金解决,无法解决的,纳入以后年度预算安排。严禁出台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年度预算批复后,除国家、自治区出台新的增支政策及应急救灾等突发事件外,执行中一般不追加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控新增暂付款。

(二)盘活存量资金

健全完善存量资金定期集中清理机制,除按规定留用的,一律收回预算统筹。加强部门非财政拨款清理,对于闲置资金、沉淀资金及时交回同级财政,原则上每半年收缴一次。全面加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监控,对未按时下达的要及时收回预算,依规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持的领域。

(三)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健全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管理情况以及巡视巡察、审计、财会监督等发现问题挂钩机制,原则上优先保障预算执行率高、绩效评价结果好的项目,削减或取消各级各类检查监督绩效反馈,存在预算执行率偏低、绩效较差、发现问题较多等情形的支出项目。

五、深化制度改革

(一)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将项目作为预算管理基本单元,根据不同业务范围建设相对应的项目库,并实行动态调整。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项目库,未入库项目一律不予安排预算。常态化开展项目储备,并按轻重缓急排序,保证项目安排预算后即可实施。新入库项目应按规定完成相关审批程序,提供具体实施计划,业务部门涉及向上争取转移支付的,项目部门要提前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下一年度转移支付项目储备和申报,加强项目入库、安排、执行、退出全周期管理,完善项目库滚动管理和定期清理机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二)深化预算绩效管理

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全过程。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按规定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政策出台、项目入库的前置条件,未开展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一律不得安排预算。审查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发挥绩效目标对财政资金使用的引导约束作用,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实现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下达。加强绩效监控分析,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对预算执行中的偏差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高质量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结果应用,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按照“谁组织评价,谁负责公开”的原则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

加强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根据履职需要、市场价格、实际支出水平等情况,动态调整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合理确定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范围和支出标准,突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加快将支出标准相关内容纳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逐步建立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完善部门标准,夯实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基础。

六、强化组织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调

各预算部门、单位要积极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把零基预算改革作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积极主动做好相关业务配合,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确保改革工作有序实施。

(二)强化责任担当

各预算部门、单位作为零基预算实施主体,要充分认识实施零基预算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转变预算编制和执行理念,认真落实旗委政府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调配合,合力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工作,落实落细各项改革任务。

(三)强化推进落实

各预算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内部监督各项制度,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质效。财政部门要密切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零基预算管理改革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强化压减任务

各预算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问责,充分认识党政机关全面加强预算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严从紧控制预算,精打细算用好预算内资金,避免铺张浪费和不必要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

编辑:
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