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923MB0P45850Y/2026-00342 | 发布机构: | 额济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6-04-23 | |
| 公文时效: |
2026年度国家和自治区标准化试点项目开始征集啦!快来申报
- 发布日期:2026-04-23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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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标准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要求,现广泛征集一批2026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和自治区标准化试点项目,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试点项目征集要求
(一)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征集要求
1.试点项目遵循公开征集、自愿申报,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动态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注重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着重加强经验交流,避免增加基层负担。
2.申报单位围绕农业农村、消费品、高新技术、服务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开展项目申报,申报领域详细内容见(附件1)。
3.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标准化工作基础和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已承担过试点项目的单位,原则上不能作为承担单位申报本次试点。国家标准委将对承担单位资格、试点领域范围、标准化工作基础、试点任务以及工作目标设置等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下达试点项目建设任务。
4.试点项目建设周期为2027年—2028年,主要通过分析工作需求、梳理适用标准、建立标准体系、补充制定标准、标准实施应用、持续改进标准等相关标准化活动,推动标准有效实施、探索发现标准需求和总结推广标准化经验等。
5.试点项目建设期内,承担单位应于每年11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经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国家标准委。
6.试点项目建设期满后,承担单位应对照《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自评表》开展自我评价并形成自评报告,经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国家标准委。
7.国家标准委将分领域、分地区组织试点项目经验交流活动,组织有关试点单位通过实地参观、工作讲解、座谈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深化试点项目经验总结、提炼和推广。
8.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申报、审核、管理工作将依托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sfq.sacinfo.org.cn)开展,《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自评表》可通过系统下载。
(二)自治区标准化试点项目征集要求
围绕自治区“1571”工作部署及标准化工作重点领域,征集农业、工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自治区标准化试点项目(详见附件2)。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国家、自治区试点申报单位于2026年6月3日前将盟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函及试点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送至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电子版报送至邮箱。
申报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的单位需于上述日期前在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申报。
联系人:特格西 包额尔敦
联系电话:0483-6521667
电子邮箱:eqshj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