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9230117679875/2026-00478 | 发布机构: | 额济纳旗水务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6-05-21 | |
| 公文时效: |
额济纳旗人民政府关于制定农业用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5-21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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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落实《额济纳旗农业水权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现需对我旗农业用水制定价格。为进一步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确保本次制定的农业用水价格科学合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价格听证目录(2022版)》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召开额济纳旗制定农业用水价格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额济纳旗范围内制定农业用水价格
二、听证机构
额济纳旗人民政府
三、听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5月28日 下午15:00
地点:额济纳旗水务局二楼会议室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巴彦陶来苏木人民政府及所属农业嘎查和用水协会、苏泊淖尔苏木人民政府及所属农业嘎查和用水协会、东风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农业嘎查和用水协会、旗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农科局、林草局、水务局、市监局、锦宏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或依申请选定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为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
五、报名截止时间及方式
有意申请参加额济纳旗制定农业用水价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于2026年5月27日前,向额济纳旗水务局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人:哈斯额日登
联系电话:13948006224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发放《听证代表证》,凭《听证代表证》签到入场。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制定农业用水价格相关政策,了解本旗农业发展和地下水资源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请会后交工作人员。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制定农业用水价格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并签字认可。
(五)因特殊原因,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额济纳旗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