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923MB0P45850Y/2026-00880 | 发布机构: | 额济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6-08-28 | |
| 公文时效: |
额济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8-28 16:17
-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额济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线索,具体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行霸”“市霸”等传统黑恶线索
在农贸市场纠集团伙垄断货源、控制区域市场;采取威胁恐吓、恶意排挤、上门滋扰等手段打压同行竞争者;强行收取“进场费”“保护费”;恶意举报刁难合法经营主体;干预证照办理,包庇纵容无证经营,阻挠市场主体正常入市经营的涉黑涉恶线索。
(二)团伙化恶意索赔线索
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假借消费维权名义,人为制造商品瑕疵、投放异物、调包造假;针对商品标签、宣传用语等不产生实质危害的轻微程序性瑕疵,通过批量投诉举报、反复复议诉讼、网络差评曝光、上门纠缠施压等软暴力方式,向经营者索要高额“和解费”“赔偿金”的职业化、团伙化恶意索赔线索。包含刻意制造违法事实碰瓷索赔、组团批量跨区域投诉、团伙分工作案、赔付完成后仍反复缠诉滋事等行为。
(三)强迫交易、强迫消费线索
违背消费者意愿,通过低价诱导、夸大效果、设置消费陷阱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采取中断服务、限制离店、语言及暴力威胁、滋扰纠缠等方式,强迫消费者购买高价劣质商品、接收不合理付费服务等违法行为线索。
二、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三、举报渠道
(一)举报电话
12315、12345、0483-6521667;
(二)举报电子邮箱
举报电子邮箱:eqshjj@163.com
(三)来信、来访举报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达来呼布镇老政府三楼)310室;邮编:735400。
四、举报须知
(一)保密与保护
市场监管局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二)法律责任
请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详细线索,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主体、具体事实及相关证据(如图片、视频、交易凭证等)。举报人应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市场监管局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核查处置
市场监管局将对征集的线索依法核实,对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额济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8日